一个被遗忘的问题:巴勒斯坦人的回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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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像回家权一样,一直以来都是巴勒斯坦事业的核心,或者说,一直以来都没有得到解决。世界各地的巴勒斯坦人认为,回家权是主要的问题。这项载入国际法的权利,对巴勒斯坦人来说近乎神圣,无可争辩,一代代难民满怀返乡热望。这项权利不仅是天然正义的,而且,联合国大会1948年12月通过的194号决议也从法律上赋予巴勒斯坦人这项权利,呼吁新成立的以色列在“实际可行的日期”遣返“希望与邻居和平相处的”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人,并补偿损失。建立调解委员会,负责监督遣返返乡者。自那时起,194号决议从未被执行,且经常被忽视;但依然是“回家权”的法律依据。

回家权未能成为巴以冲突任何解决方案的核心,而被忽略。忽略回家权成了标准的政治话语,不再强调回家权,顶多将其作为巴以和谈的一个筹码。忽略这种基本权利的状况并非才刚发生,而是始于1973年阿以战争后。当时巴解开始考虑在被解放部分巴勒斯坦建立“政府”的可能。此前,巴解的目标是完全解放巴勒斯坦,这就意味着所有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人能返回故乡。到了1970年代末,部分解放的思想发展成创建一个巴勒斯坦国。1988年,巴解在1967年领土上宣布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正式认可两国方案,一直延续到今天。

1992年,在海湾战争后的马德里和平会议上,建立了所谓的多边会谈——没有提难民问题。在巴解的抗议之下,这一问题被包括在内,但以色列坚持难民只包括1967年战争中无家可归的巴勒斯坦人,不含1948年以色列建国时失去家园的巴勒斯坦人。最后,整个事情不了了之,主要因为以色列不同意难民的定义。1993年的奥斯陆协议以联合国242、338号决议为基础——两个决议都没有直说难民问题——而没有提194号决议。这一问题与其他问题一道,成了巴以之间从没进行的“最终地位谈判”的内容。巴勒斯坦人接受奥斯陆协议的条款和两国解决方案,就不可避免地将回家权排除在外,尽管从没明确承认这一点。2001年1月,在双方的塔巴谈判中,情况略有好转,以色列人承认对1948流散难民的道义和法律责任,但不存在返回以色列的权利,又提出阿拉伯国家犹太难民的权利,就好像二者是一个问题。

2002年,官方首次明显开始推诿巴勒斯坦人的回家权问题。当时的报导称,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已经提出放弃这个“谈判的障碍”。到2011年,根据《半岛》和《卫报》对1999-2010年间巴以和谈的报导,显然巴勒斯坦领导人的确准备在与以色列的谈判中放弃回家权。他们同意,只是象征性地要1万难民同家人返乡,以色列不能接纳再多——否则会影响其犹太性。这些提议并未征得巴勒斯坦人民的认可,更不要说难民了。

这种绥靖背景之下把回家权作为解决巴以问题的必要条件,今天被看做老套、“不现实”,甚至成了和谈的障碍——好像过了67年,巴勒斯坦人就没了回家的权利。而以色列在长期的含糊其辞之后,明确否认了回家权。阿拉伯人的话语有意模糊回家权来回应以色列的忧虑。最近一次模糊提及回家权,是要以色列回到与阿拉伯人的谈判桌前,即2002年构想的阿拉伯和平计划。该计划包括一项有关巴勒斯坦难民回家权的模糊条款,但没有指出难民是“返回”以色列还是返回尚未创建的巴勒斯坦国,没有提难民的数字,没有提遣返的机制,却谈到要实现“根据联合国194号决议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

1948年以色列建立时,很多西方国家视之为一种必要的道德行为,以弥补纳粹德国给犹太人造成的损害。在一个遥远的落后地区,大部分处于西方控制之下、没有抵抗能力的巴勒斯坦国似乎被视为受难欧洲犹太人的理想避难所。所有的阿拉伯人都知道,欧洲这样处理战后的犹太难民,解决了困扰欧洲、犹太人数百年的“犹太人问题”,却完全忽略巴勒斯坦原住民要付出的代价。

这给巴勒斯坦人民带来的灾难是不尽的;虽然以色列的宣传完全相反,但这样的后果并不难料想——以色列的创始人要在一个不属于犹太人的土地上创建一个犹太国。他们一开始就认识到,必须转变巴勒斯坦的人口结构,把现存的占多数的阿拉伯人变成犹太人。1972年7月14日,Yoram Bar Porath在以色列日报Yediot Ahronot上直言不讳:“不驱除阿拉伯人、不侵占他们的土地,就没有犹太复国主义,就没有殖民主义,就没有犹太国。”1983年4月14日,以色列参谋长Rafael Eitan告诉《纽约时报》:“阿拉伯人无权定居以色列国,一厘米也不行。”

这种思维不可避免会引起1948年75万-90万巴勒斯坦原住民(占委任统治下巴勒斯坦人口的3/4)的逃亡。根据犹太复国主义战略,其中的1/3在以色列建国前就已被犹太武装驱逐——这些巴勒斯坦人遭驱逐也是形成了194号决议的背景。以色列完全拒绝了联合国的要求,虽然要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就必须遵守联合国决议,包括194号决议。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调解员、瑞典外交官福尔克·贝纳多特伯爵对巴勒斯坦难民的境况感到震惊,竭力推动194号决议,1948年9月,贝京领导下的伊尔根恐怖组织成员暗杀了他。自此,以色列反对194号决议的立场再未改变。67年后,以色列没有遣返一个难民,甚至未曾对自己1948年的行为道过歉,相反,却要难民到别的国家找居所、向国际社会要赔偿。

无疑,西方强权支持下的以色列,说服很多巴勒斯坦领导人对回家权妥协。也难怪,自194号决议之后,每一个严肃的和平计划都因难民的回家权问题而告吹。今天,难民营似乎成了所在阿拉伯国家的永久性特征。难民及难民后代的数量约580万,居住在约旦、黎巴嫩、叙利亚,以及西岸、加沙——这是一种不正常的存在,没有权利,没有未来。为什么1999年流离失所的科索沃人遣返回国,波黑人在严格的国际监督之下返乡、获得赔偿,而巴勒斯坦人仍在地狱里煎熬?

淡化回家权、迎合以色列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调和巴勒斯坦人回家权和现在已有并获得权利的以色列犹太社群的解决方案才能成功,目前正在推进的两国方案做不到。对这个关于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人权利和正义的67年僵局,只有一个解决方案。虽然即便设想起来也是困难的,但是,只有一个以色列-巴勒斯坦国可以涵盖回家的巴勒斯坦人,确保以色列犹太社群的继续存在。

任何一方都无法赢得独自拥有巴勒斯坦的战争。以色列企图这样做,只是引发无休止的冲突,给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世界带来痛苦。联合国制造了以色列,现在它必须恢复原样,不是像1948年那样驱逐、制造流离失所,而是将侵略、仇恨变成生活在同一个国家的两族人民对未来的希望。这样,巴勒斯坦人将最终返回自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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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hada Karmi博士

编译:@veilsoflight

来源:https://www.middleeastmonito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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