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宽容观

“伊斯兰”这个词一个关键定义,就是自主且坚定地完全顺从安拉,此中不应有任何强迫与外部诱因的存在。伊斯兰认为所有世人都属于兄弟姐妹,它不会去看人们的血统与文化背景,对于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们,伊斯兰教导我们应当宽容待之,但是,伊斯兰也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我们自己的信仰原则与宗教义务。

真主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古兰 2:256”

其实,纵观历史,伊斯兰信仰对于信仰其他宗教的人们一直都抱有最高级别的宽容,虽然有些宗教的相关方面与伊斯兰是冲突对立的,但是,伊斯兰依旧允许他们遵循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穆斯林所遵循的正是伊斯兰所命令他们的,即善待穆斯林国家内部的非穆斯林居民。

这里还要提到另外一点,关于这一点,任何书面档中都没有提到它,任何执法机构或政府也无法强制施行它,它,就是宽容的精神理念。这种理念构成了伊斯兰所宣导的正直、与人为善、尊敬友邻、虔敬、怜悯与礼节,按照伊斯兰的规定,每一个穆斯林都必须遵守这些美德,而这一切都无法依靠宪法或立法机构来完成。

大量古兰经文都明确教导我们要以公平及敬重之心与非穆斯林打交道,特别是那些与穆斯林和平相处、不与穆斯林为敌的非穆斯林,我们更应做到如此。

真主说:“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古兰 60:8”

真主还说:“他们为喜爱真主而赈济贫民、孤儿、俘虏。我们只为爱戴真主而赈济你们,我们不望你们的报酬和感谢。”“古兰 76:8-9”

虽然穆斯林或许会不赞同其他宗教体系与教条,但是,我们不可以因此而拒绝以正确的礼节去与非穆斯林进行讨论或交往。

真主说:“除以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古兰 29:46”

此时,我们很可能会提出一个问题:伊斯兰所宣扬的“以宽容之心对待其他信仰”是由穆斯林自己来主观决定的吗?事实上,伊斯兰所宣扬的宽容有着古兰经与圣训的理论依据,它并非只是某种单纯的人为干涉行为。因此,这种宽容的理念就是伊斯兰亘古不变的一个基本原则。古兰经指出,所有世人都应受到我们的优待,因为安拉早已优待了我们所有人。正如安拉所言:“我确已优待阿丹的后裔,而使他们在陆上或海上都有所骑乘,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给他们,我使他们大大地超过我所创造的许多人。”“古兰 17:70”

伊斯兰信仰是安拉下降给世人的最终启示,它对所有世人而言都是普世的真理。伊斯兰的一切教条都足以抵抗任何性质的挑战,因此,多元宗教、人造宗教或本属天启信仰的存在都只不过是为了让世人自己抉择,下面这几节古兰经文就很清楚地强调了这一点:

“真主秉公作证: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众天神和一般学者,也这样作证: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万能的,是至睿的。真主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教。”“古兰 3:18-19”

“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通道了。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做信士吗?”“古兰 10:99”

伊斯兰之所以传遍了世界各个角落,只是为了升华我们的人性,让我们的人性超越种族、无知、迷信与不义。因此,对于造物主所降世的真正信仰,我们毋须强迫任何人归信它,简而言之,信与不信,都需要我们依据造物主赐予我们的智慧来作出自己的决定。正因如此,一旦人们真正发掘出伊斯兰的真理,他们就会成百上千的主动皈依伊斯兰信仰,他们的皈依都是出于自由意愿,而非外界引诱或强迫。在那些皈依伊斯兰的新穆斯林中,有很多是科学家、政治家、司法工作者、福音传道者、甚至还有不少名人,如:前英国著名民谣摇滚歌手凯特•斯蒂文斯(Cat Stephen),现名尤素福•伊斯拉姆(Yusuf Islam);德国驻摩洛哥大使霍夫曼(Hoffman),霍夫曼近期出版了一本让人大开眼界的新书,名为《可供选择的伊斯兰信仰》;法国著名科学家莫里斯•比卡耶(Morris Bucaille)潜心研究科学与宗教多年以后最终选择皈依了伊斯兰,这一切都记载在他出版的《圣经、古兰经与科学》一书中;丹麦驻沙乌地阿拉伯大使奥尔森(Olson)曾在一次采访中指出:“倘若世人知晓伊斯兰的真理,那么,皈依者就不计其数。”皈依伊斯兰的新穆斯林人数确实巨大无比,他们来自各行各业,这里只是提到了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

《国家地理杂志》特派记者汤玛斯•阿伯克龙比(Thomas J. Abercrombie)在他发表的《摩尔人统治西班牙的时代》一文中指出了穆斯林对西方文明发展所作出的种种贡献,同时,他也提到了伊斯兰统治者的公平与宽容,他说:“在穆斯林统治西班牙的七个世纪内,犹太人、基督徒与穆斯林一直都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紧接着,他又提到了天主教所犯下的种种罪行:“阿方索六世(Alfonso VI)去世很久以后,这里(指西班牙)的基督教极端主义才逐渐开始消逝。1469年,亚拉贡(Aragon)的斐迪南(Ferdinand)王子与斯提尔(Castile)的伊莎贝拉(Isabella)公主成亲,随后,他们共同对南部的摩尔人发动了战争,此间,他们把自己国内的穆斯林与犹太人也视为某种威胁。1480年,他们设立了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法庭(Spanish Inquisition),这个存在了近三百年之久的法庭残忍杀害了成千上万的穆斯林与犹太教徒,还有约三百万人被迫逃亡。这种迫害最终导致西班牙国内商人、艺术家、农业工作者及科学家的严重短缺,而西班牙最终也不得不自食恶果。”

欧文(Iriving)在其著作《西班牙的雄鹰》一书中描述了穆斯林宽容统治之下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待遇与地位,同时也描述了教皇默许之下的西班牙统治者残暴统治:“在穆斯林的统治之下,犹太教徒与基督徒都和睦相处。当时的犹太人在商业与工业方面都很发达,他们甚至愿意忘却哥特人(Goths)对他们的残忍迫害(西元七世纪,基督徒几乎彻底消灭了西班牙半岛的所有犹太人),因为这些暴行的始作俑者亦已作古。穆斯林统治之下的犹太人也精通艺术、科学、文化等方面,因此,整个西班牙也都非常敬重他们。当时的西班牙基督徒也一样,他们同样非常感谢全新统治阶级所打造的那史无前例的繁荣盛世。”

这种宽容的理念也突显了基督徒、犹太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友好关系。穆斯林赋予了其他族群自由抉择的权力,正如吉本(Gibbon)所言:“西班牙的穆斯林严格遵循伊斯兰教法,他们丝毫没有压迫当时的基督徒与犹太人,而是以一种近乎偏执的宽容之心对待着他们。”

在当时那个公平又和平的时代,穆斯林从未强迫基督徒放弃他们的圣经,也从未强迫他们转而信奉古兰经。

伊斯兰认为,“不公”属于大罪,因此,伊斯兰绝不允许穆斯林因为某人拥有不同宗教信仰而去压迫或迫害他,让我们铭记穆圣(愿主福安之)的教诲:“即使被压迫者是否认安拉的人,他的祈祷也会蒙主接纳。”【艾哈迈德圣训集】

叶哈雅译自:

http://en.islamway.net/article/8371/tolerance-in-islam?ref=c-rel&scor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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