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良:媒体是时候该公正地对待穆斯林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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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媒体上几乎所有关于穆斯林的报导都是负面的,这也明确地表明了世人仍然对穆斯林抱有诸多偏见,而这种偏执正在撕裂我们的社会。

9月初沙乌地阿拉伯麦加的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大清真寺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致使上百位慕名而来的朝觐者死亡。而英国《每日邮报》网站Mail Online在其报导标题中竟然将此事故与基地组织头目奥萨马•本拉登以及“911”恐怖袭击相联系。图片来源:路透社

我们应向《每日邮报》致敬,因为周日它终于为自己煽动性的报导标题:“穆斯林团体扎破移民局执法车的轮胎”而正式道歉。这篇7月份的报导指责“穆斯林群体”和“穆斯林青年”为伦敦东部一起袭击移民执法人员公务车事件的幕后黑手,而事后查明施暴者的宗教信仰当时并不明确,也并不相关。现在《每日邮报》承认了这一事实,改写了相关报导,并在其网站和报纸上发表了纠错声明。

用“伊斯兰”或“穆斯林”来形容罪犯的报导已经充斥着各大媒体,即使在一些与宗教信仰关系不大或根本无关的案件中这样的字眼也屡见不鲜。英国知名报刊《泰晤士报》3月刊发的一则头版新闻同样使用了挑衅性的标题:“呼吁全国探讨穆斯林性诱拐事件”。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条伊斯兰教义会为这样的恶行开脱,而涉案者也无一人将伊斯兰作为他们犯下如此暴行的动机。众所周知其它报导“恋童癖”案件的文章鲜有提及涉案者的宗教信仰或种族划分,那么这篇报导为什么会这样命题呢?

9月11日上百名无辜的穆斯林朝拜者死于沙乌地阿拉伯麦加的塔吊倒塌事故,《每日邮报》网站的一篇报导在其标题““911”纪念日当天,至少87人死于巨型塔吊倒塌事故,而该塔吊由本•拉登集团”("At least 87 peoplekilled..... after giant crane 'operated by Bin Laden firm'collapses.... on anniversary of 9/11 attacks")中将他们的惨死与基地组织头目本•拉登和“911”恐怖袭击相联系。

这样的做法与推特(Twitter)上大量顽固右派的言论如出一辙。该报最终撤销了“911”的相关影射,不久也删掉了本•拉登的连结。然而,报导所带来的危害却已无法挽回:这条恶心的标题在网上早已如野火般蔓延扩散开来。

穆斯林群体或者整个社会就该心安理得地接受这样的偏执吗?的确,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媒体环境下,追求轰动通常很有效果,特别是在网上,一些新闻机构经常使用标题党来吸引读者。

难道除了将报导联系到诸如“伊斯兰是邪恶的”,“伊斯兰的信奉者需要经过开化才能成为好穆斯林”这样的极右观点外,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读者来阅读一条新闻吗?许多穆斯林人士表示这样的观点和描述也经常出现在政府的说教中。

去年6月,研究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的世界知名专家齐聚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参加一个伊斯兰恐惧的圆桌讨论。他们认为媒体和网路经常性地将伊斯兰和穆斯林与犯罪、恐怖主义相联系是导致伊斯兰恐惧情绪蔓延的主要因素。

毋庸置疑,媒体在推动反穆斯林情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反伊斯兰,或者仇恨伊斯兰的情绪本不应该被当今社会所接受,它的扩散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凝聚力。英国一项大型调查结果显示,在10到16岁的受访者中,有超过1/4的人认为伊斯兰宣导恐怖主义,几乎1/3的人认为穆斯林正在侵占他们的国家。此外,37%的英国受访者坦承他们支持政府减少在英穆斯林人数的政策。难怪乎越来越多的穆斯林感到被社会孤立。

这种异化穆斯林的趋势在近年来不断增长的仇恨穆斯林的犯罪中也可窥一二:据伦敦员警厅的资料,去年仇恨穆斯林的犯罪增长了70%。现在生活在英国的大部分穆斯林都能列举出曾遭受过穆斯林仇恨甚至暴力的受害者。

当然,媒体不应该为针对穆斯林的这些暴力行为负责——是这些攻击者自身的责任。但是,基于媒体上关于穆斯林的报导90%都是负面并鼓吹宗教信仰,即使它与事件毫无关联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承认媒体在助推反穆斯林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

首先,培养意识。在上周举办的一场题为“在英国报导伊斯兰和穆斯林”的穆斯林新闻学术会议中,专家们认为关于穆斯林的新闻报导在语言使用上已有一些进步,但是宗教无知的现象在报业精英中仍然普遍存在。直到最近,一位全国主流报刊的执行编辑仍然不知道“jihad”有多层含义,也不知道“fatwa”除了死刑令之外还有其它意义。

如今,穆斯林已经成为媒体中的热议话题之一,然而,媒体从业人员对它的无知着实让人揪心,因为它对编辑决策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我更情愿相信这只是纯粹源于人们对它的无知,而不是对它的偏见。

其次,多样性。在媒体圈中,少数群体,特别是穆斯林的面孔呈现不多,尤其是在一些高级岗位更是难寻踪迹。媒体从业人员的多样性将有助于减少不实报导,提升报导品质。这就要求新闻机构扩展其外展服务,通过多样性的栏目、带薪实习以及速成专案纳入更多不同背景的人才,以缩小差距。

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后一步便是创建规则。《编辑操作守则》第12条明确规定:“个人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等细节不应出现在报导中,除非这些细节与报导内容相关。”然而问题是,这一原则只适用于个人,并不针对群体,这也是为什么凯蒂•霍普金斯(Katie Hopkins)将欧洲难民比作“螳螂”而能免责的原因。

关于新闻审查与言论自由的争论相当复杂,在此不再赘述。乔纳森•希伍德(Jonathan Heawood)是一家独立媒体监督机构Impress Project的工作人员,他认为《编辑操作守则》应该采纳英国大法官莱韦森(Lord Leveson)的建议,将这一原则扩展至群体。如此,再出现媒体报导随意使用“伊斯兰”或“穆斯林”等标签而新闻事件却与这些标签无关的现象时,相关群体即可依据此条追究媒体的责任。

人人生而平等,我们需要的是公正而非优待。避免日常侮辱、群体诽谤以及暴力的不良影响应是每个编辑的应担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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