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平与公正修身治国

  伊斯兰不仅是宗教,而且是全套完备的社会科学,真主教诲信士遵循天道治理清平与安宁的世界。 伊斯兰信仰规范有五信与五功,即信真主、信天经、信使者、信天使、信复活日;以及个人五大功修:念礼斋课朝。 这些是穆斯林信仰的基本条件,修心养性不断升华,净化心灵日日新,敬畏真主事事认真,这是宗教。 社会是群体生活,循规蹈矩人间互敬互爱,伊斯兰的治国方略是以和平与公正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两大支柱。

  伊斯兰的本义就是和平,以和平的词义确定这个信仰和文明的名称“伊斯俩姆”(ISLAM);和平也是途径和目标,人心的和平与社会的和平都是来自对真主的顺从,穆斯林是顺从和敬畏真主的人群。 古代哲人说“天生民,有物有则”;天地万物必有道,顺道者昌,就是和平;真主命令人类互相平等,秉公办事,因此和平与公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至高无上的造物主“安拉”有无限的尊严和大德,通常用人类能理解语言的九十九个名称形容造物主的德性,其中的美名有“公平者”、“公正者”、“宽仁者”、“至仁者”和“至慈者”,因此和平与公正来自真主的高贵德性,是人类社会能享有的最优美精神。

  社会的稳定与和平是人们的美好理想,人人都希望生活在这个美好世界上,国泰民安,但是和平是信道者遵循真主的规则创造的环境和治理社会的成果,只有努力公正才有和平,和平促进公正,彼此相依为命。 真主在《古兰经》的启示中教诲信士必须公正,是顺从真主和心地慈善的表现,例如: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应当维护公道”(4:135)、“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尽忠报主,当秉公作证…,你们当公道,公道是最近于真主的”(5:8)、“当你们说话的时候,你们当公平”(6:152)、“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舍亲戚…。”(16:90) 穆斯林唯以顺从真主为高贵,才能成为优秀的民族,成为世人的先导,因为真主说:“我所创造的人,其中有一个民族,他们本着真理引导他人,主持公道。”(7:181)

  从古到今的伊斯兰社会,从事法制工作的学者和裁决是非的法官,不是当政者的附庸或帮衬,而是高高凌驾于政府之上,因为执法者遵循真主的法制,绝不对当政者个人意志唯命是从。 在伊斯兰的历史上,每个时代都出现过赫赫有名的公正大法官,他们遵循《古兰经》和圣训为法律依据,裁判民事是非,并且为治理社会确定了许多普遍有效的律例。 根据历史的记载,当学者听说被推荐为法官,许多人胆战心惊,有不敢胜任而逃避者,也有勇敢上任兢兢业业如履薄冰者,以经典原则的公正侍奉当地民众。 伊斯兰的社会传统,担任执法公职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一人当官鸡犬升天”肥缺,而是责任重大接受真主的考验,为官一任,把自己的灵魂交给真主审判。 先知穆圣在对诉讼者判决案情时,他警告案件的双方说,对事实必须说真话,以公道对待对方,如果一方以巧言令色的善辩技巧而取胜,必然影响判决的公正性,使另一方吃亏。 他说:“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我将判给巧言者未来的一部分火狱刑罚。” 这个事例说明,任何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法律胜诉,不是真正的胜利,如同饮用了毒酒,后患无穷。 当今世俗化的社会中,把“智慧”曲解为奇技淫巧的狡辩术,会耍花招的人被称赞为聪明能干,神通广大,所以西方社会的人对说谎造谣不看作是恶劣的品行,习惯了不公正的社会,受骗上当活该自己没本事。 在伊斯兰的理念中,公正、智慧、真理属于同一类语义,例如在《古兰经》阿拉伯文修辞中,“公正判决”与“智慧”来源与同一词根Aukm,因此真主的美名中有“至睿者”(al-Hakim)和“公判者”(al-Hakam)。 与现代的西方社会相比,穆斯林社会从本质上就是深受伊斯兰教化的文明社会,以和平与公正为社会两大精神支柱。

  智慧和公正不是每个人凭着感觉的判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一致标准。 智慧不是个人聪明伶俐,看风施舵,而是洞察天理人伦,认识真主的造化和人类的根本使命。 一个人未必懂得许多,但在他的地位上行为端正,完成正道职责,信天命,尽人力,意诚而心正,分清是非。 受敬畏真主精神熏孕育而成穆斯林的人性,以《古兰经》中真主的启示为准则和尺度判断是非和真理,因此以真主的法度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一切根据经典启示,由智慧而公正,超然于人类智者或英雄的主观判断力。

  《古兰经》的启示确认真主最后使者的使命,他本人不过是普通的七尺男儿,个人智慧有限,但是真主选派他为人类最后使者,向世人忠诚地传播真主启示,并向周围的弟子们展示行为规范。 他把真主的启示演化为具体行动和生活规则,这就是穆斯林必须遵循的圣训;他在公众面前演示的行为都是值得穆斯林永远学习的圣行,因此,以后世代的穆斯林,必须顺从真主,服从至圣,以此为公正的核心和精神源泉。

  独一无二的真主造化统一的天地万物,一切都在平衡、和谐和稳定中。 由天理规则而延至人性和人类社会管理,唯有以公正和平衡才能产生和平与快乐;反之,任何不公、虐待、残暴,都将使社会失衡,导致骚乱,爆发冲突。 伊斯兰法制规定,每个穆斯林必须时刻记念真主,每天五次拜功,在人心中建立和平和稳定的基础,训练穆斯林克制私欲,每天都充满了乐观的阳光,留下成绩,没有污点。 人类社会如同天地万物,统一在一个完美的和谐整体中,人人都是同等的兄弟姐妹,互相依存,互相制衡,任何一点震荡和越轨都将引起社会动乱。

  伊斯兰是现实信仰和制度,承认人性中的弱点和缺陷。 受到感情伤害或者利益损失的人,会感受到委屈,提出赔偿的权利,例如遭受攻击的人真主许可他们反抗,争取自由和公正。 伊斯兰教育穆斯林学会宽容、忍让和赔礼道歉,对有怨气的人给他们赔偿和退让,这样可以获得社会祥和与稳定,双方关系进入新的协调,穆斯林顺从战争的天理人性,以公正调节和制约社会关系,使民众心理平衡,所以伊斯兰法学有“以德报怨”的原则。 当年先知穆圣曾经遭受过不信道的麦加人种种迫害和虐待,但是在穆斯林社会获得全胜之后,对过去的仇人没有报复或怨恨,而是理解、宽容和尊重。 先知穆圣率领穆斯林大军光复麦加圣城时,对迫害过和反对过穆斯林的麦加人,没有任何惩罚,而是过往不咎,并且向他们赏赐礼物,化敌为友,化干戈为玉帛,麦加圣城出现了和平与繁荣的景象。 伊斯兰法制有惩恶罚罪的条例,但是当过去的敌人放弃一切反抗,社会的安宁与和平有了保障,以宽容和公正可以达到同样的和平目的,因此可以免除对错误的惩罚。 伊斯兰对待社会事务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中正,而不是感情偏激和极端主义,不需要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先知穆圣说:“怒气摧毁善行就如同干柴着火。”

  人在发怒的时候表现出最丑陋的形像,极端主义是偏离正道的异端,这两种形态都不是真主所喜悦的行为。 先知穆圣说:“真主是优美的,因为真主喜爱优美。” 在《古兰经》修辞学中,优美与美好是同一个词“艾阿桑”(Aasan),因为是同一种性质和效果,有实质的美好才有外表的优美,使人赏心悦目,满心喜欢,也最能取悦于真主。 优美与美好是内在的和谐与平衡的结果,人类社会的公正就是实现和平环境的内在因素和基础。 学者们发现的《古兰经》修辞的奇迹,“公正”这个词根(-adl-)出现过二十八次,同阿拉伯文二十八个字母的数字一样,这个数字恰恰又同天文学家把天体的星辰划定为二十八宿巧合,证明天地的和谐,真主启示经典的和谐,阿拉伯文字的和谐。 和谐就是完美、优美、美好。

  天地间的公平来自真主的造化和恩赐,物质现象的公平同精神指导的天经有同样的重要性,有《古兰经》经文为证:“真主降示保护真理的经典,并降示公平”(42:17),“他曾将天升起。 他曾规定公平”(55:7),“我确已派遣我的众使者,去传达我的许多明证,并降示天经和公平,以便众人谨守公道。”(57:25) 真主的启示授意信士应当认识真主降示的公平,以此理解对社会的公正行为,真主并且启示信士们,他们将获得真主同样的公平待遇,证实真主是至高无上的完美和大德。 真主说:“在那日,人们将纷纷的离散,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 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99:6-8)

  在人世间,常常听到许多怨言,如“老天不公”,个人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怨天尤人。 确实,真主没有使每个人都得到同样的物质待遇和生活条件,人间的生活状况千差万别,有达官贵人,有贩夫走卒,技术有专长,社会分工不同;营生有行业,学历、健康、俊丑、寿数、子女、家境千差万别。 穆斯林深信真主公道,有些地区遭灾受难,有些地区得天独厚,人们不知真主的幽玄,难以肯定眼前祸福,因为许多事是真主的考验和磨练。 真主说:“我必以些微的恐怖和饥馑,以及资产、生命、收获等的损失,试验你们,你当向坚忍的人报喜。 他们遭难的时候,说:‘我们确是真主所有的,我们必定只归依他。’ 这等人,是蒙真主的怙佑和慈恩的;这等人,确是遵循正道的。”(2:155-157) 人生一世,会有许多遭遇和经历,意外的事不断发生,穆斯林生存的目的不是为了积累私人财富,也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而坚信真主公道,坚守五功,天天礼拜记念真主。

  善待每天,人生充满爱心、欢乐和情趣。 穆斯林坦荡荡面对现实,在掌声和鲜花面前不陶醉;在陷阱和险滩面前不迷惘;在金钱和美色诱惑面前不堕落,身处逆境不气馁、烦恼和颓唐。 个人在正道上坚韧不拔地努力奋斗,听凭真主的安排,就是顺从真主的意欲,心平气和,生活愉快,精神欢乐,穆斯林永远是乐观主义者。

  《古兰经》中所有的苏勒(除第九章外)都是以“特思密”开始:“奉至仁至慈的真主尊名”,提醒信士真主最优美的德行是仁慈“拉赫曼”,涵义是公道和宽容。 每个穆斯林都应以此为生命的目标和品格,以仁慈和公正时刻沉思和升华,不论是礼拜,或是办公、经营或日常生活,都是在崇拜真主和敬畏真主,锻炼出和平与公正的穆斯林性格,付诸实际行动。 己所欲,施于人;俗话说“老吾之老及人之老;幼吾之幼及人之幼”,从自己信仰功修出发,把公正传播到全社会,天下公道在人心。 先知穆圣说行为和善是真主喜悦的性格,他说:“真主降示恩惠给行为优美的信士,而不给脾气暴躁的人。” 内心里的公道使心境和平,对公众的公道,引导社会和平,因此公道与和平是伊斯兰修身与治国的两大精神支柱。

  (阿里编译自Islam Beyong the Five Pillars,http://www.islamicity.com/articles/Articles.asp?ref=IC0608-3066 2006/08/12,伊光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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