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仁爱观:兼及与儒家伦理的比较

丁士仁[1]

(兰州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  兰州 730000)

内容提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留给世人最惨痛的记忆莫过于“9·11”事件及其后续的影响,从惨痛中醒悟过来的人们开始寻找各种管道,为人类探索一条和平共处的路子。结果,爱好和平的人们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集到了人类最原始的构通方式——“对话”上。如果“对话”的形式能在不同文明之间搭起一道桥梁,打开一条通往和平的道路的话,伊斯兰和儒家文明之间的桥梁将是最为通畅、最具魅力的道路。尽管二者有诸多的不同,但在伦理方面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不胜枚举的。以“仁”为例,它是伊儒两家共同推崇的道德原则,内涵非常接近,能成为二者交流和勾通的重要管道和平台。伊儒两大文明,是历经千年而不衰的人类精神财富,两大文明之间展开的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对话将会加深彼此的了解,拉近相互的距离,对建立和谐的国际关系也许会提供一种良好的范式。

 关键字:伊斯兰、儒家、伦理道德、仁爱 

Benevolence of Islam

-----a dialogue with Confucianism

By Ding shiren

(Lanzhou University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Lanzhou  )

Benevolence is a common value for Islam and Confucianism which could be a ground for both to communicate and understand each other. If the Chinese civilization collaborates with Islamic civilization in current century as claimed by someone then morality might be the joining point between two civilizations. To understand the common value has significant role for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in china.

进入21世纪以来,留给世人最惨痛的记忆莫过于“9·11”事件及其后续的影响。人类以这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迎接了新时代的到来,刻骨铭心的教训扭转了21世纪人们的思维方法和人际关系的模式,也引起了人们对以往行为的反思。20世纪的最后几年,“文明冲突”的论调备受世人关注,引起无数人的附和。然而,“冲突”的结果,就是人类空前的劫难。于是,从惨痛中醒悟过来的人们开始怀疑“文明冲突论”搭建的国际关系的框架,更多的人寻找别的管道为人类多元文化开辟新的出路。结果,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聚集到了人类最原始的构通方式——“对话”上,认为那是行之有效的交流途径,即使在21世纪也不失它的魅力。

如果“对话”的形式能在不同文明之间搭起一道桥梁,打开一条通往和平的道路的话,伊斯兰和儒家文明之间的对话将是最通畅、最能引起共鸣的交流。这一事实不仅得到了伊斯兰学者和儒家学者的认可,就连曾经提出“文明冲突论”的享廷顿也有言在先,说儒家文明在21世纪能与伊斯兰文明联手,组成统一的阵营共同对付西方文化的挑战。当然,经过“9·11”的洗礼,“冲突”和“挑战”不再是文化战线的主旋律,越来越多的人从和平的角度把握未来各民族关系发展的方向。因此,未来伊儒关系的发展则更多的是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角度去进一步深化,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目的,而不是“共同对付”谁的问题。两大文明“联手”的可能是不言而喻的,这从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1300多年的历史中可以得到印证。在这漫长的历史中,与伊斯兰相处得最为融洽的要算儒家文化了[2]。中国穆斯林非常尊重孔子,甚至有人把他视为伊斯兰认同的前辈“圣人”。“联手”并不意味着威慑别人,进攻别人,而是更多的向世界输出积极的理念和进步的思想。伊儒两大文明只所以能够很容易地沟通,缘于两者之间的许多共同之处,其中伦理学说是共性集中的领域,也是二者交流和对话的重要管道。而伦理学说中“仁爱观”又是二者共同关注的问题,因而是对话的一个最好切入点。

本文试图从伊儒两家共同推崇的“仁爱”入手,对伊儒文明的伦理思想进行比较,廓清其中的异同,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为深层次的对话铺路搭桥。

一、“仁”的概念

“仁爱”是伊斯兰和儒家共同推崇的道德原则,二者莫不把“爱”看作道德的基础和行为的准则。“仁”在儒家文化中是一个特殊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几乎是儒家的特征,而在伊斯兰中它却是一个很重要但却极普通的一个概念。要想完全对应儒家的“仁”,伊斯兰须得用好几个概念组合,共同表达这一内涵。同样,伊斯兰的许多特殊概念,也要儒家用很多概念去理解。“仁爱”在伊斯兰中可以用“仁慈”、“爱惜”、“喜欢”、“温和”、“宽容”、“行善”等概念表达。也可以说,这一组概念共同表达了伊斯兰的“仁爱观”。例如,《古兰经》说:“只因为从真主发出的慈恩,你当温和地对待他们;假若你是粗暴的,是残酷的,那么,他们必定离你而分散;故你当恕饶他们,当为他们向主求饶”(3:159);“(真主说):你应当原谅他们,你应当说:‘祝你们平安!’”(43:88-89)。先知穆罕默德说:“不仁慈者得不到仁爱”[3];伊斯兰甚至把“仁爱”提高到了做“正信”的必要前提的位置,先知说:“你们没有正信,直到你们仁慈”[4]。这段圣训说明了信仰中“仁爱”的重要性,也揭示了信仰与道德的关系。《古兰经》和“圣训”中,提倡“仁爱”的文字随处可见,“仁爱”的精神贯穿了伊斯兰伦理的全部。

“仁慈”是伊斯兰“仁爱观”中最接近儒家“仁”的一个概念,而“仁慈”在伊斯兰教中是真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真主普慈众生,养育世界,一切生灵都得到平等的生存机会。真主的属性是穆斯林必须仿效的品质,也是他们应有的素质。因此,仁爱是穆斯林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伊斯兰的“仁爱”,涵盖广泛,首先是对造物主的敬爱,因为他是世界的创造者,是一切生灵的养育者,人类的主宰。其次,爱的对象由真主的命令而延伸到了他的一切被造物,包括人、动物、植物和一切无生物。即人应该敬爱同类,并爱惜和保护自然界。

“仁”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也是整个儒家思想的中心。仁在儒家思想中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在哲学、政治、社会和个人层面均有不同的表现。广义的“仁”,是一个兼包诸德的总原则,乃全德之辞[5],它几乎概括了儒家道德的全部内容,孔子说:“苟志于仁,无恶矣”,即仁是善的总和。狭义的“仁”,是五常之一,指“人与人之间以相亲相爱的道德感情为主要内涵的道德规范”[6],在现实生活中它发挥着调节人际关系的纽带作用。本文就狭义的“仁”展开与伊斯兰文明的比较。

“仁”,在儒家看来,是作为人的基本标准,也是修己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中庸》说道“仁者,人也。”又说:“修身已道,修道已仁”。孔子用“爱人”两字概括了“仁”的基本含义。[7] 而且把“爱父母”作为仁的基本内容和道德的起始。儒家通过人对自己父母的天然敬爱,将“仁”落实到了现实生活的层面。然后,由父母的血缘纽带将爱延伸到了同胞弟兄。之后,把爱的范围由“亲亲”的血缘情谊扩展至“泛爱众”的“博爱”。即由爱自己的父母出发,推及爱他人的父母,由爱自己的兄弟姐妹出发,推及爱他人的兄弟姐妹,最后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和“博施于民而济众”的爱。[8] 不仅如此,孟子又将爱的范围扩展到了万物,他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9] 即自然界的一切,都要受到人的关爱。

为实现“仁德”,儒家制定了一个大致的方针,即“忠恕”之道。所谓“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 而“恕”,指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卫灵公》)。 此为“立人”、“达人”的圣人之道,即自身要立要达,但须首先帮助他人成就自我,实现目标,同时还不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他人。

伊斯兰的先知穆罕默德的一句话,确切表达了儒家“忠恕”的概念,他说:“穆斯林,是为弟兄喜欢自己所喜欢的事物的人”。 [10] 有学者甚至将这句话翻译成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说明在实现“仁”的方法上,二者走到了一起。

二、“仁爱”的基础和源渊

伊斯兰和儒家都将“仁爱”的根源归结于感恩,因受到大恩的惠顾而感激,进而产生“爱”的情结。对一个人来说,能够活着,生命就是他最大的资本,因而感恩生命的源头就是他最自然、最真诚的感情,敬爱之情便由此而发。但伊斯兰和儒家所认为的生命源头各不相同,儒家认为父母赋予生命,是生命的源头,应当感恩和报答,从而产生对父母的爱,而伊斯兰却认为是创造了父母的真主赋予人类以生命,他才是生命的真正源头,因而应当敬拜,该当报答,敬爱之心由此而发。

伊斯兰将一切存在归于真主的造化,认为天地的创造,日月的轮回,生命的延续,万物的成长都是真主使然。人虽然直接来自父母,但那不过是真主借父精母血创造生命的过程,实际赋予生命、养育生命、创造肉体的是真主。血缘亲情虽然是人们的自然感情,非常真实,伊斯兰很重视,但它与真主的造化和养育之恩相比,就显得轻了。《古兰经》说:“他(真主)为众生而将大地放下。大地上有水果,有花篦的海枣,有秆的五谷和香草。你们究竟否认你们的主的哪一件恩典呢?他曾用陶器般的干土创造人,用火焰创造精灵。你们究竟否认你们的主的哪一件恩典呢?”(55:10-16)伊斯兰认为,真主通过不断地创造来表现他对众生的关爱,他创造的过程就是施恩的过程,他的创造持续不断,他的恩惠延绵不绝。“他(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出许多果实,做你们(人类)的给养”(《古兰经》,2:22)。“他创造了许多园圃,其中有蔓生的和直立的果木,与果实个别的海枣和百谷,与形同味异的橄榄和石榴”(《古兰经》,6:141);“他创造诸天,而不用你们所看见的支柱,他在大地上安置山岳,以免大地动摇而使你们不安,;他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古兰经》,31:10);“真主为你们制服大地上所有的事物”(《古兰经》,22:65)对穆斯林来说,真主的造化之恩和他的养育之恩是没有穷尽的,由此产生了对真主的由衷的和无限的爱。《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对于敬爱真主,尤为恳挚”(2:165)。先知穆罕默德说:“由于真主赐予你们的恩典,你们当爱他。”[11]。

另外,万物都是真主创造的,跟人类同享“被造物”的身份。通过真主的纽带,人和万物产生了亲密的联系,都是真主的“杰作”,因而出于对真主的敬爱,人要爱惜真主的一切被造物,也就是把对真主的爱倾注到他亲自创造的事物上。因此,在伊斯兰看来,爱真主是激发一切仁爱之心的缘由,是伊斯兰仁爱观的基础和源头。

儒家的“仁”,建立在感恩和报答父母的基础上,它把血缘亲情作为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源,视之为实现天下归仁的基础,对其赋予至高无上的地位。按儒家的观点,一个人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一个人的成长是父母抚育的,没有父母的养育就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和其后的一切,因此,父母的恩情是无与伦比的,父母的功德是至高无上的。儒家就从这个角度产生了对父母的敬爱,也由此产生了伦理道德。因此,儒家把热爱父母、孝敬父母看作是“仁”的实质和内核。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12]。还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13] 在儒家看来,父母对子女而言,绝不仅仅是生育与抚养的关系,而是一种根源与存在的关系,其恩情是无与伦比的,于是提出了“孝”的概念,也就是顺从自己的父母。其次,通过父母的纽带出现了其他的社会关系,在血缘上最亲的当属一个人的弟兄姐妹,因在人的幼年,除了父母的照顾外就是兄长的看护与陪伴,从而结下了手足之情,因此,儒家又提出“悌”的概念,将对父母的余爱倾注到与父母有直接关系的兄长身上。父母兄弟的关系,是人间最纯洁真挚的亲情,是产生“爱”的源泉,因此,儒家把“孝悌”当作“仁”的渊源和根本。孔子的弟子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14]。孟子对“孝悌”作为仁之本的原因做了如下解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15]  因此,血缘亲情是儒家伦理的基础和“仁”的根源,充分体现了儒家浓郁的人本主义精神,而伊斯兰的“仁爱观”体现的是“拜主独一”的精神,或者如宗教学所讲的“神本主义”精神。

三、仁爱的基本内容

感恩是人类共有的自然感情,伊斯兰和儒家顺应人的本性,将其设定为“仁爱”的基础。由于人类本性中所爱的东西基本相同,因而伊斯兰和儒家的“仁爱”,具有大致相同的内容。但是,“仁爱”的本源在伊斯兰和儒家有不同的认识,造成了内容上的一些差异。

伊斯兰将“爱主”作为“仁爱”的本源,把“爱”追溯到了超越物质存在的源头,这是儒家所不拥有的观点。其次,伊斯兰将仁爱落实到了人和万物的层面,与儒家几乎不谋而合。伊斯兰的“仁爱”可以划归到三个层面:爱真主、爱人、爱自然,而儒家则落实到了后两个层面。

1、爱主的层面:“爱主”的层面是伊斯兰独有的内容,儒家虽然不否认神明的存在,但却对其“敬而远之”,因而不强调与神明的亲近和爱,更不把这种关系作为维系各种关系的纽带。“爱主”的层面包括两个内容:爱主和爱圣,具体表现在“敬主法圣”上。

(1)、爱主

基于对“真主独一”的信仰和对唯一主宰的崇拜,伊斯兰将全部的爱和绝对爱敬献给了真主,把“爱主”作为一项功修来履行,甚至还当做一种崇高的境界来追求。[16]《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对于敬爱真主,尤为恳挚”(2:165)。“爱主”,首先表现为对真主的敬,因为他是万物的创造者和万恩的施予者,人类通过参悟他的大能和大恩由衷地产生对他的爱慕之情,达到对冥冥之中的他的崇敬。这种爱慕体现在只崇拜独一的他,不以物配他;也体现在严格遵守他的一切戒规:凡是他命令的,勤于执行,凡是他禁止的,严加防犯。“爱主”,还表现在记主,即时时心存真主,在为人处世的每一个举动中记住真主的教诲,在生命的每一刻默默诵念真主的美名,时刻与真主保持联系,让生命为真主而跳动。正如《古兰经》所说:“我的礼拜,我的功修,我的生和我的死,全为真主——全世界的主”(6:162)。“爱主”,还体现在情愿他的定然。穆斯林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是真主使之而然,都是他的意欲,人虽然自由地创造各种条件,但最后的决定权在于真主。因此,人的夭寿祸福等命运的大事都是真主的安排,人要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安排,达到福贵不骄,贫穷不躁的心态,在作自我奋斗的同时情愿真主的定然,在大福大贵或大难大祸面前泰然自若。

(2)爱圣

伊斯兰要求在爱真主的基础上,爱所有真主派来引领世人的先知,特别是圣人穆罕默德。爱主与爱圣是紧密相连的,爱圣人穆罕默德不是出自“亲亲”,也不是从“爱人”的角度去表现,而是由于他与真主特殊的关系,因此,将它纳入“爱主”的范畴。《古兰经》说:“穆罕默德不是你们中任何人的父亲,但他是真主的使者,万圣的封印”。先知穆罕默德说:“谁拥有三种德行,便已尝到了信仰的甘甜:真主和他的使者(穆罕默德)成为他的至爱。”[17] 可见爱圣与爱主是分不开的,实际在敬爱先知中包含着对真主的爱。伊斯兰认为,穆罕默德是真主最爱的使者之一,是真主从人间选拔出来引领世人的;使者以真理召人于主道,让人走上今后两世幸福的道路,指引正道的这一功德,是他给世人带来的无以伦比的恩惠。因此,世人在无限感激真主的同时,也应该敬爱他的使者。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没有正信,直到我对他来说比他的父母,子女和一切人都要亲”[18]。

爱先知穆罕默德,主要表现在跟从他的圣行[19],这就是对他最诚挚的爱。《古兰经》说:“(穆罕默德呀)你说:‘如果你们喜爱真主,就当顺从我,真主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3:31)有人问先知:“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信士?”他回答说:“如果你喜欢了真主”,那人又问:“我何时才能喜欢真主?” 他说:“当你喜欢了他的使者!” 他又问:“我何时才能喜欢他的使者?” 他说:“当你跟从他的道路,仿效了他的圣行时……”[20]。  遵守先知的圣行,就是对他最真诚的热爱和最实际的服从。其此,爱先知体现对他的时刻赞美。对他的赞美,意味着对他的高尚品德的赏识,对他的嘉言懿行的肯定。《古兰经》说:“的确,真主和众天使在赞美先知,你们也赞美他吧!”(33:56)。 先知穆罕默德说:“谁赞美我一次,真主要赞美他十次。”[21] 另外,赞美先知,并不是推行人物崇拜,而是对伊斯兰价值观的赞扬,也是对伊斯兰本身的热爱,同时也是对伊斯兰及其价值观的颂扬。

2、爱人的层面:

在爱人的层面,伊斯兰号召人们爱父母、爱妻子儿女、爱弟兄姊妹、爱全人类。伊斯兰的爱,实际涵盖了所有的人。儒家在人道伦理方面,与伊斯兰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只有细节有别,或者在某些方面各自侧重点有所不同。

(1)、爱父母

伊斯兰把孝敬父母看作仅次于拜主的功修,赋予了它极高的地位,要求人们把孝敬父母当作人道中的首要义务。伊斯兰将生命的根源和养育之恩归于真主,而将母亲的十月怀胎之劳和哺育之情,视作对人的最大恩情加以回报。《古兰经》说:“我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辛辛苦苦地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 31:14)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母亲的付出最多,她的功劳最大,因此,伊斯兰特别珍爱母亲的恩情。有人问先知穆罕默德:“(父母亲中)我应最尊敬谁?”先知说:“你的母亲,”那人又问:“然后是谁呢?”先知还是回答说:“你的母亲”,那人接着追问:“而后是谁呢?”先知仍然说:“你的母亲”,到第四次询问时,先知才说:“然后是你的父亲。”[22]  这段圣训说明了母亲的恩情之大,也揭示了伊斯兰赋予母亲的地位。当然,这不意味着父亲在伊斯兰教中没有地位,他仍然是每个人所最尊敬的人之一,只是比起母亲来,他为子女付出的相对要少,功劳较小。先知穆罕默德一再地告戒人们不要虐待自己的母亲,不要因为她是女人而怠慢了她,说道:“天堂就是母亲的脚下”[23],即谁怀着一颗爱心侍奉在母亲的脚下,得到母亲的欢喜,谁就打开了一条通往天堂的路。

爱父母体现在尽心赡养父母,不虐待双亲。先知告诫说:“谁虐待自己的父母或其中的一位,谁将来要进火狱。”[24] 他把孝敬父母同一个人的最终归宿联系起来。爱父母还体现在时时用优美的语言和行动感谢他们的恩德,时时为他们的幸福和健康祈祷,用温和善良的语言跟他们交流。《古兰经》说:“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或两个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么,你不要对他俩说“呸!” 不要呵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17:23-24)孝敬父母,也体现在陪伴父母,甚至不参加具有无限功德的圣战。有人问穆圣:“我能出征吗?” 他说:“你有父母吗?”他说:“有!” 穆圣说:“就为他俩奋斗吧!”[25] 为宗教的一切工作中,捍卫伊斯兰的圣战具有最高的功德,然而,侍奉双亲比圣战更重要,说明陪伴父母的功德。

双亲去世以后,伊斯兰要求子女不断地为他们祈祷,完成他们未竟的事业,替他们偿还债务,为他们履行某些宗教义务,亲近父母身后的其他亲人,敬爱他们生前的好友。

儒家的道德始于对父母的敬爱,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的“孝道”。所谓孝,指子女对父母和长辈的顺从和敬爱,是儒家体现人伦关系的道德规范,也是儒家伦理的基础和源头。儒家的“孝道”与伊斯兰提倡的“孝敬父母”具有相同的精神内涵。儒家的“孝”,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肉体方面和精神方面。在肉体方面,“孝”体现在赡养父母,即供父母衣食。但孔子认为这是人的最起码的责任,是子女必须尽到的义务,算不上“孝”,因为动物也能做到这一点。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孝”体现在陪伴父母,勤于侍奉,即在父母身边尽孝,不离开父母。也就是“父母在,不远游”。(《论语·里仁》) 父母使,勤效劳,如《弟子规》所说:“父母唤,勿行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还有,身体是父母遗留的,要“全而归之”,不但要“不亏其体”,还须“不辱其身”。如儒家《孝经》所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精神方面的“孝”,体现在关心父母,即为父母的健康而高兴,因父母的年迈而忧伤,“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顺从父母的意志,任劳任怨,若父母有过,便加以规劝,使归于正。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在父母去世之后,继承父母的遗志,实现父母意愿,完成父母未竟之业。也就是“父在观其志,父殁观其行,三年不改父道”。(《论语·学而》)另外,以礼祭奠父母,追忆教诲,不忘恩情。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2)、爱兄弟姐妹

在伊斯兰的语境里,“兄弟”表达两个含义:以血缘为纽带的同胞弟兄姊妹和以信仰为纽带的教胞弟兄姊妹。伊斯兰重视父母的情义,进而重视与父母有关的子女的手足情义。先知穆罕默德说:“你当爱你的母亲、父亲,弟兄姐妹,然后最亲近的人,然后再最亲近的人。”[26]  兄弟姊妹由于父母的纽带,彼此之间变成了仅次于父母的亲人。其次,伊斯兰用信仰把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地域的人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大家庭,彼此成了弟兄姊妹。因此,伊斯兰超越了亲情的界限,将信仰视为高于一切的价值,所以推崇建立在信仰之上的“弟兄情义”。《古兰经》说:“凡信士皆弟兄”(49:10)。又说:“你们原是仇敌,而安拉联合了你们的心,你们借他的恩典才变成了弟兄”。(3:103)原是仇敌的,借信仰的纽带都能变成弟兄,何况志同道合的人呢。教胞之间,亲如一家,甚至如一体,命运休戚与共,冷暖同甘共苦。穆圣说:“穆斯林相互爱护,相互依恋像一个躯体一样,一个枝体得病,全身都呻呤”[27] 。兄弟之间的爱,体现在六个方面。先知穆罕默德说:“穆斯林对穆斯林有六项义务:见面时问好;邀请时回应;打喷嚏时祝福;生病时看望;去世了参加葬礼;为他人喜自己所喜之事。”[28]

儒家重视弟兄情义,如同对待父母亲情一般,“悌”与“孝”一直并列,称为“孝悌”,为儒家伦理的核心,是“仁爱”的根本。“悌”讲的是兄弟情义,原本意思为“敬重兄长”,但延伸为兄弟姊妹的手足恩爱和亲密关系。儒家认为,父亲早逝,长兄须担负起抚养和教育弟妹的任务,而弟妹则须“事兄如夫”。孟子说:“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矣。”(《孟子·万章上》)儒家的“悌”,表现在“友恭”的礼节,即兄友弟恭。

(3)、爱妻子儿女

在各种人际关系中,除了父母的恩重如山外,对一个人来说最亲的莫过妻子儿女了。妻子儿女是一个人生命中最钟爱的人,妻子分担着他的责任和义务,是他生活的依靠;子女是他生命的延续和天伦之乐的源泉。鉴于这种亲骨连肉的关系,伊斯兰命令其信徒善待家人,爱护家人。《古兰经》说:“他(真主)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赖她们,并且使你们相互爱悦,相互怜恤”( 《古兰经》,30:21)。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人,是最能善待妻小的人。”[29] 伊斯兰甚至将男人对妻子所做的任何付出都看作是一项具有巨大回报的宗教功修。例如,男人出于对妻子的爱,将一口饭喂到妻子的口中,也被视为一项布施。至于人对子女的爱,是天性中固有的属性,是无法抗拒的天生力量,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感情。伊斯兰认为,疼爱子女不仅是道义上的一种情怀,而且在教义上是他们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伊斯兰将善待子女跟信仰直接联系起来了,特别强调了对他们的爱,说道:“不疼爱子女,不尊敬长辈的人不是我的教民”[30] 。有人在先知面前说他有十个孩子,从来没有亲吻过一个。先知不快地告诉他:“不仁爱者,也得不到疼爱”。[31]爱家小体现在给妻子儿女提供舒适的居所,营造宽松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感到家庭的温暖与幸福。

儒家在“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和“三纲五常”的道德规范中,较少重视妻子和晚辈的权利,而强调他们作为妻子和子女的义务。因此,儒家专讲爱妻子儿女的内容不多,甚至有时对女人持轻蔑态度,“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论语·阳货》)但是,孔子的“泛爱众”和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2] 涵盖了对妻子儿女的爱。

(4)、爱穷难之人

《古兰经》无数次提到了救助和善待穷难之人的问题。穷难之人指社会弱势群体,具体指家境贫寒的人和孤儿寡女。《古兰经》说道:“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 《古兰经》,4:36);“先知说:“为孤寡人和穷难人奔波的人,犹如为主道出征的人,也像白天斋戒,晚上礼拜的人。”[33] 穷难之人应得到社会的关爱,社会有责任承担起赡养他们的义务,伊斯兰将其看作一项宗教功修。对他们的关爱,伊斯兰用实实在在的扶助来实现,“天课”就是他们的专利。另外,随意性的布施,也是解决穷人问题的途径。《古兰经》说:“(你们)将所爱的财物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 《古兰经》,2:177) 伊斯兰的“天课制”,是一种强行的义务,要求每一个信徒履行。也就是说,关爱弱势群体,也每一个穆斯林的义务。

儒家虽然没有像伊斯兰那样明确提出重视弱势群体的问题,但是,儒家的“四端”中包含了对穷难之人的关心和“恻隐之心”。孟子提出“性善说”,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每个人都拥有一颗不忍心看到他人受苦遭难的良心。因此,当一个陌生人看到“孺子”即将掉进水井时,一种恻隐之心促使他去救这个孩子。他救孩子不是因为与其父母有什么交情,也不想得到社会的赞誉,而是纯粹出于人的本性。孟子还认为,没有这种恻隐之心,就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说:“由此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这种恻隐之心,即是仁的开端。儒家的“恻隐之心”不光是对“孺子”的爱惜,而是针对所有人的,其中更包括陷入困境中的人和贫困之人。

(5)、爱人类

伊斯兰相信全人类是真主的被造物,真主创造了信主者和不信者;他养育着信奉他的人,也养育着不信奉他们的人。无论怎样,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同等的尊严。《古兰经》说:“我给阿丹的后裔给予了尊严”。(17:70),因此,伊斯兰号召人们相亲相爱,相互尊敬,因为他们是真主的子民。穆圣说:“全人类是真主的家属,真主最喜爱的人,是善待真主的家属者”[34];穆圣曾对一群弟子说:“你们没有正信,直到对人仁慈”。弟子们就问:“真主的使者呀,我们都是仁爱者!”他说:“仁爱不是一个人对他的同伴表示偏爱,而是普遍的爱”[35]。穆斯林对人类的爱,是出于对真主的敬爱,因为大家同为真主的被造物,都与真主有亲密的关系,不管人们是否主观地认同和维护这一关系。所以,爱真主的被造物就如同爱真主一样,正所谓“爱屋及乌”。也就是说,爱一样东西,为真主而爱,恨一样东西,为真主而恨,对事物的态度不以自己的感情而转移,而以真主的好恶为标准。穆圣说:“你们不要爱一个人,除非因真主而爱,也不要憎恨他,除非为真主而恨他”[36]。穆圣又说:“为寻求真主的喜悦而爱他人者,已尊重了崇高威严的真主”[37]。另外,伊斯兰认为,全人类都是阿丹的子孙,是同一个祖先的后裔,他们彼此都是同类的弟兄,因此,要彼此相亲相爱,亲如手足。

对人类的爱,表现在保护每个人的尊严、生命和财产,不管他具有什么样的信仰。每个人都是真主创造的一个生命,是神圣的,是平等的,在血统上没有贵贱之分。只是在伊斯兰看来,谁敬畏真主,谁是最优秀的。先知穆罕默德在“辞朝”演说中明确吩咐:“众人啊!你们的养主是一个,你们的祖先是一个,你们全部属于阿丹,阿丹来自泥土;阿拉伯人并不比非阿拉伯人高贵,白人也不比黑人高贵,唯凭内心的敬畏”。诚然,每个生命是宝贵的,神圣的,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儒家的仁爱,从“亲亲”推及到“泛爱众”,包含了爱全人类的内容。同样,孟子的“仁者无不爱”,[38] 以及董仲舒的“博爱”思想,也将爱和关怀延伸到了全人类,这与伊斯兰的仁爱基本相同。儒家爱全人类的方法,依然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如张载说:“以爱己之心爱人,则尽仁。”即人自身是一个标准,如何爱自己,就以此对待他人。

3、爱自然的层面 

“自然”,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自然包括人在内的客观存在,而狭义的自然是除了人类以外的存在,包括动物、植物和无生物资源,伊斯兰相信它们都是真主的被造物。然而,狭义的自然,与人类社会对应,拥有主观意识的人类,应该对自然予以关爱和保护。伊斯兰教导人们,真主创造的一切,都有其特定的作用,没有一样多余的,即真主以“定量”创造了万物,物质资源是有限的。《古兰经》说:“我确依定量创造了万物。”(54:49)因此,自然界的一切都要得到爱惜,不能被破坏和浪费。人类作为真主在大地的“代理人”,爱自然就是他们义不容辞的义务。

每个动物都是一条生命,每一条生命都是真主奇妙的创造。凡真主精心创造的东西,都是真主自己珍爱的事物,人类应当更加珍爱。穆圣说:“那怕对一只麻雀,你们也要显示仁慈”[39]。出于爱真主而珍爱他的被造物,会得到真主的眷顾和疼爱。穆圣说:“谁不慈爱地上的(生灵),天上的(主)就不慈爱他”[40]。有一则故事在穆斯林中间流传得很广,穆圣曾经说过,有一个放荡的女人,其行为严重触犯了真主的法规,要遭到真主的惩罚。但她有一天偶然看到一条快要渴死的狗正在绕一口井在转,顿生了仁爱之心,脱下自己的鞋子从井里打上水来解救了那条狗的生命。由于她的这一善举,真主饶恕了她的一切罪过。同样,有位女人将自家的一只猫栓起来,既不给食,又不让它自己捕食,让猫遭受饥饿。由于这一恶行,这女人将入火狱[41]。对于自然界的植物和其它资源,伊斯兰虽然没有过多的论述,但它作为真主给人类在大地上的恩赐,一再被提及和强调。《古兰经》说:“他从云中降下雨水,用雨水使一切植物发芽,长出翠绿的枝叶,结出累累的果实,从海枣树的花被中结出-串串枣球;用雨水浇灌许多葡萄园,浇灌相似的和不相似的橄榄和石榴,当果树结果的时候,你们看看那些果实和成熟的情形吧。对于信道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 6:99)意思是说,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真主刻意的创造,并非自然而然。真主刻意创造的东西,虽然丰富无比,但还需爱惜和保护。因此,伊斯兰严禁浪费资源,《古兰经》说:“真主不喜欢浪费的人。”教法规定,即使一个人在河边洗小净,滔滔河水顺流而下,也不可过量用水。为了宣导保护资源和环境,伊斯兰鼓励栽树。穆圣说:“哪位穆斯林栽了一棵树,让人和牲畜享用了它,那就是他的布施。”[42] 植树的行为在伊斯兰看来不只是一项社会公德,而且还是一项近主的功修。因此,爱自然是伊斯兰宣导的一项善行。

儒家思想的核心在于维护“仁道”和规范“人伦”。“仁”在儒家的原始概念是“爱人”。因此,儒家早期较少涉及爱护自然的内容。孟子提出了“仁民而爱物”,将仁爱的对象从爱父母及人类推广到了万物。董仲舒将万物具体到了鸟兽昆虫,他指出:“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矣足以谓仁。”[43] 后来的儒家,更是不分物我地对万物加以慈爱,认为万物出自“气”,人也如此,万物一体,而具有亲缘关系,如张载所说的“民胞物与”。二程提出“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即仁者不分物我,一概加以爱惜。王阳明把这种爱称为“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即仁德不仅体现在维护人道的层面,而且还要在对待万物态度中展现。儒家对万物的仁爱,主要表现在不浪费,不滥用,保证物尽其用。孔子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即不到时间而捕杀或砍伐资源,因不成熟而弃之不用,便是大逆不道。儒家曾制定了“时禁”的规矩,不到成熟时候就不能捕杀动物或摘取果实,目的是让事物尽其所用,不至于被浪费。王阳明说:“便有一物失所,便是吾仁有未尽初。”因此,爱自然是儒家思想中本有的部分。

四、结束语:

“仁爱观”是伊斯兰和儒家文明的核心概念之一,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对把握两大文明的实质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并尽力推动一设想的实现。伊斯兰和儒家在伦理在层面具有许多对话的空间,在诸多问题上可以达成一致,而且可以相互借鉴,这就为两大文明的共同发展提供了保证,也就为二者的和谐存在奠定了基础。当今世界,物质利益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热衷追逐的对象,人类的价值观遭到了空前的挑战和摧残,无数人丧失了崇高价值观的引导,从而在人生中迷失了方向。那么,以伊斯兰和儒家共同推崇的“仁爱观”为主题深入探讨伦理问题和价值趋向,无疑对许多迷失方向的人来说会起到很好的指导意义。无论儒家基于“亲亲”的仁爱观还是伊斯兰基于“敬主”的仁爱观,在人的层面上都把博爱众生作为 “仁”的基本条件。推广这种广泛意义的道德原则,不仅能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也能为世界的和平做出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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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唐凯麟.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 [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 孔子.论语[M].

[3] 扬朝明,修建军主编.孔子与孔门弟子研究[M].齐鲁书社,2004.

[4] 布哈里辑录.布哈里圣训集[M].

[5] 妥伯拉尼.妥伯拉尼圣训集[M].

[6] 孟子.孟子[M].

[7] 马坚译.古兰经 [M].麦加:法赫德国王古兰经印刷场,1998.

[8] 泰夫塔扎尼.苏菲入门[M].(阿拉伯语)开罗:文化出版社,1983.

[9] 马吉德·法赫里.伊斯兰哲学史[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10] 奈萨仪.奈萨仪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1] 穆斯林.穆斯林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2] 伊本·哈巴尼.伊本·哈巴尼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3] 瓦利丁·穆罕默德.替尔米宰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4] 百海盖.百海盖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5] 妥伯拉尼.妥伯拉尼圣训集[M] (阿拉伯语).

[16] 艾合麦德.艾合麦德圣训集[M] (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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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作者简介:   丁士仁,男,博士、教授、硕导,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兰州大学伊斯兰文化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伊斯兰教和阿拉伯哲学的教学与研究。

[2]甚至古今有些穆斯林把孔子以“圣人”相称,看作是真主派遣的一位“先知”,当然,孔子是否是伊斯兰教意义上的先知和圣人,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传统的做法是既不否认,又不肯定。

[3] 《布哈里圣训集》

[4] 《妥伯拉尼圣训集》

[5] “仁”的概念还包括“恭”、“宽”、“信”、“敏”、“惠”诸德,也包括“勇”、“智”、“忠”、“教”、“刚”、“毅”、“木”、“讷”等德性,可见,仁是一个兼包诸德的总原则。见唐凯麟.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94.

[6]见唐凯麟.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93.

[7]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论语·颜渊》), “仁者爱人”(《孟子·离类下》)。

[8] 《论语·雍也》

[9] 《孟子·尽心上》

[10]  同上

[11] 《修士的宝藏》

[12]孟子·尽心上

[13] 孟子·离娄上

[14] 《论语·学而》

[15] 《孟子·尽心上》

[16]  在穆斯林历史上,一位著名的女苏菲拉必尔·阿德维(801年卒)把伊斯兰教义中“爱主”的理论发挥到了极致,她把“爱主”看作人生的最终目标和宗教功修的最高境界。她说:“主啊主,假若我因为怕你的火狱而崇拜你的话,你就用火狱的火烧我吧!假若我为了期望你天堂而崇拜你的话,你就别让我进入天堂,我只是因为爱你而拜你。我的主啊!你不要让我失去你永恒的美。” 有人问拉必尔·阿德维是否痛恨恶魔,她说道:“我对真主的爱已经使我不准让自己有对恶魔的恨”。相传她有一次作梦,梦见先知穆罕默德,问她是否也爱他,她回答道:“哦,真主的使者,难道有哪个人不爱你吗?可是,我对全能的真主的爱已经使我的心充溢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于在它里面没有任何余地留给对其他任何人的爱或恨。”

[17] 《布哈里圣训集》

[18] 《布哈里圣训集》

[19] 伊斯兰功修中分主命和圣行两大部分,《古兰经》中明确规定的部分就是主命,而先知根据《古兰经》的精神和真主的启示对主命的细节演义部分则叫圣行。

[20] 《行善指南》,

[21] 《布哈里圣训集》

[22] 见《布哈里圣训集》

[23] 《奈萨仪圣训集》

[24] 〈穆斯林圣训集〉

[25]见《布哈里圣训集》

[26] 《布哈里圣训集》

[27]  同上

[28] 《替尔米宰圣训集》

[29] 《伊本·哈巴尼圣训集》

[30] 《替尔米宰圣训集》

[31] 《布哈里圣训集》、《穆斯林圣训集》

[32] 孟子·梁惠王上

[33] 《布哈里圣训集》

[34] 百海盖,《百海盖圣训集》

[35] 妥伯拉尼,《妥伯拉尼圣训集》

[36] 《布哈里圣训集》

[37]《艾合麦德圣训集》

[38] 孟子·梁惠王上

[39] 《圣训百段》

[40] 《妥伯拉尼圣训集》

[41] 见《布哈里圣训集》

[42] 《布哈里圣训集》

[43]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引自扬朝明,修建军主编.孔子与孔门弟子研究〔M〕.齐鲁书社,20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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