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念和庆祝白拉特夜的教法判律

关于纪念和庆祝白拉特夜的教法判律.jpg

针对纪念和庆祝白拉特夜的问题,伊斯兰法学有两项基本原则:

第一:特定某些地点和某些时间,而坚持践行某些善功,只要践行者并不将其所做的善功视为穆民必定履行的“瓦直卜”(义务)时,那么这些善功便是合法之举。

第二:纪念和庆祝宗教节庆,如在清真寺内,以集体纪念的形式而复活舍尔巴月(伊历八月)的白拉特夜,是合法之举,并非受憎恶和标新立异的异端,但条件是这样的纪念和庆祝活动,不得以强制方式让人参与。

首先,伊历舍尔巴月(伊历八月)的白拉特夜是一个尊贵之夜。这在许多圣训中都述及其尊贵性和优越性。这些圣训之间相互印证,按照圣训学的标准来说,其可信度已经上升到良好圣训的程度。因此重视白拉特夜,并复活该夜属于干办教门的事务,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至于那些述及该夜尊贵的部分相对软弱的圣训,或伪造的圣训,我们则可以忽略不计,不予考虑。

讲述白拉特夜的尊贵的圣训如:

由圣妻阿依莎传述说:“白拉特之夜,我在家没有见到穆圣先知,于是我走到外面去找他,看见他在“白格亚”抬头看着天空。

他说:阿依莎啊,你担心真主和他的使者会抛弃你吗?我回答说,没有,但是我猜想你到你的其他妻室那儿去了。

穆圣说道:在白拉特夜,至尊的真主的命令降临到近天,赦宥了为数众多的信众。”(由艾哈迈德、伊本·马哲、提尔密济传述)

据穆阿兹·本·加拜勒传述自穆圣先知说:“白拉特夜来临后,真主检视众生,赦宥了所有人的罪过,但是以物配主者和坚持以异端分裂教门者除外。”(由艾哈迈德·伊本·昔班尼、伊本·马哲传述)

据大贤阿里传述自穆圣(愿主福安之)说:“当白拉特夜来临之际,你们当在夜间立站,封该日的斋。因为在夜幕降临后,真主来到近天说:凡有祈求恕饶之人,我就饶恕他;凡有祈求衣禄着我就赏赐他;凡有病患者,我就让他康复等等,直至第二天黎明时分。”(伊本·马哲传述)

在白拉特夜来临之际,在昏礼拜后集体诵读三遍“雅辛”章是可以的。这样的做法属于复活白拉特夜,属于对真主的纪念之举。因为在教法原理中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长期践行一些特定的善功是教法上认可的合法之举,条件是践行这些善功之人,不认为这是教法上必定的义务;也不将放弃该善功之人妄断为有罪者。

因而,据阿卜杜勒·本欧麦尔传述说:“每个星期六,至圣先知都走路或骑马到古巴伊清真寺。”(布哈里传述)

圣训学家伊本·哈杰尔在《布哈里圣训精注》中注释这段圣训说:“由多个传述系统传述的这段圣训,证明了允许特定一些时日,或特定一些善功坚持不懈加以履行。”

圣训学家伊本·拉杰卜在《知识精要》中注释这段圣训说:“沙姆地区的伊斯兰学者对复活白拉特夜的做法,有两种不同的主张:

第一,以集体的形式,在清真寺中复活白拉特夜是教法上受喜的嘉仪。在白拉特夜,伊本·哈立德·本·马达尼、鲁格曼·本·阿姆尔等先贤们曾经穿着最好的衣服,喷上香水,到清真寺内集体复活白拉特夜,立站拜功。

对此,伊斯哈格·本·拉哈威亚是认同的,他对在这一夜,集体到清真寺立站拜功的做法说:“这不是异端,而是传承自圣门弟子哈勒布·卡尔木对这些问题的做法。”

第二种主张认为,在白拉特夜间,在清真寺内集体礼拜、还补和做“杜阿”是受憎恶的行为。但是个人单独在清真寺内的礼拜,则不是受憎恶的行为。这是沙姆地区伊玛目兼法学家奥扎伊的法学主张。

基于此,我们认为,按照上述方式复活白拉特夜,是教法上所认可的合法之举,并非异端,也不是受憎恶的行为。但条件是不要将复活此夜的做法强加于人,强迫信众务必遵守。如果强求他人,那必定会将不参加活动之人视为犯罪,并由此而将真主和他的使者所未强制要求的,上升为强制性的行为,而成为一种异端。也正是基于这一顾虑,部分前辈学者中认为,集体复活白拉特夜是受憎恶的,但是如果避免了强制他人参与纪念活动的话,那么,在复活这一夜就不再是受憎恶之举了。

其次,我们要说: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宗教纪念活动,只要活动中没有违背教法的地方,都是教法上所鼓励和宣导之举。这是因为经训明文中,三令五申明确要求穆斯林信众要纪念真主的日子。

如,真主说:

 وَذَكِّرْهُم بِأَيَّامِ اللَّهِ ۚ إِنَّ فِي ذَٰلِكَ لَآيَاتٍ لِّكُلِّ صَبَّارٍ شَكُورٍ

“你应当以真主的一些纪念日提醒他们。对于每个坚忍者和感恩者,此中确有许多迹象。”(14:5)

穆圣先知也在一段由穆斯林收录的健全圣训中说:有人问穆圣为何封星期一的斋,穆圣回答说:“这一天,是我出生之日,也是我接到天启,受谴为圣之日。”

据伊本·阿巴斯传述说:穆圣先知来到麦迪那后,发现犹太人在阿舒拉日斋戒。于是便问犹太人说:“你们所斋戒的日子是什么日子?”

犹太人回答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在这一天,真主拯救了穆萨圣人和他的民众,淹死了法老和他的民众。因而穆萨在这一天斋戒,以示对真主的感谢。故而,我们也在这一天斋戒。”

真主的使者于是说道:“那我们比你们更有权,也更应效法穆萨圣人,在这一天斋戒。”

于是,穆圣封了阿舒拉日的斋戒,并命令圣门弟子们也持守这一天的斋戒。(穆斯林圣训集)

因此,按照教法规定,纪念和庆祝各类宗教节庆,这是教法上允许的合法之举,并非受憎恶或标新立异的异端行为。事实上,这些庆祝和纪念活动恰恰是对真主标识的尊重。因为真主说:

َٰلِكَ وَمَن يُعَظِّمْ شَعَائِرَ اللَّهِ فَإِنَّهَا مِنتَقْوَى الْقُلُوبِ

“谁尊敬真主的标识,那是心中的虔诚发出的。”(22:32)

关于纪念和庆祝白拉特夜的教法判律2.jpg

【编者按语:一年一度的尊贵的白拉特夜即将来临,总是有些声音妄自菲薄地判定这一在伊斯兰世界传承千年的纪念和庆祝活动是异端行径,并妄言说什么“关于这一纪念活动的圣训都是软弱和伪造的,以前的学者阿訇们都未曾识别出这些软弱和伪圣训。”

姑且不论这些软弱和伪造的圣训,是否早已被伊斯兰学者阿訇们甄别、鉴定完毕,就凭如此武断的大言炎炎,就着实令人怀疑持有此言论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学术资质,而敢于在圣训学上妄自菲薄,以至于断言前代学者阿訇们,未曾识别出关于白拉特夜的软弱和伪造的圣训。因为不可否认的是,当代人的无知,并不意味著作为先贤的伊斯兰的学者们,未曾完成对圣训的甄别与鉴定工作。

更不要说,在关于纪念白拉特夜,这样的宗教节庆中,当代人为何就不看看经训明文中三令五申的原则性规定;为何就不考量一下那些因传述明文与传述线索得到相互印证,且按照圣训学的标准,其可信度早已经上升为良好的圣训呢?!而偏偏刻意关注那些早已经被伊斯兰学者判定为软弱和伪造的圣训呢?!的确,以这些伪圣训为论据,其论点其实早已被论证。但是如此有悖常理的论证,让人不得不揣测其真实动机和目的。

事实上,不要说在国内,就是在整个伊斯兰世界,像纪念和庆祝白拉特夜的活动,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没有,也不会因为某些蚍蜉和宵小之声而有任何的迟滞,穆斯林大众千年的传承将一如既往地薪火相传!伊斯兰千年传承的中正激流,早已经将这些近两百年来泛起的极端思潮的沉渣冲刷的无地藏身,干干净净!

虽然,现如今,极端思潮仍然在做垂死挣扎,并不断利用传媒之便蛊惑对伊斯兰正统宗教知识缺乏了解的年轻人,但是真理已然来临,虚妄是必定要消逝的!

为此,特将埃及教法判令机构网公布的,关于白拉特夜的教法判律全文译介,正本清源,以飨读者。】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