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尔达维:穆斯林与天下人为友

  当今美国领导的世界“反恐”战略同历史上的“十字军东侵”有许多相似之处,难怪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是英雄所见略同。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媒体对伊斯兰妖魔化的宣传就是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当年黑暗的欧洲,教会发动十字军侵略战争,在各国的动员宣传中,把“东方”的穆斯林描述成青面獠牙的妖魔鬼怪,必由他们充当救世主,驱魔逐妖,解放人类。 现代的西方媒体,为了配合反恐宣传,不惜编造离奇古怪的谣言和鬼话,欺骗世界人民,以便出师有名,“为民除害”,例如伊斯兰的敌人造谣说:“他们的《可兰经》写着,要用武力把所有不信仰伊斯兰的人,变成穆斯林。” 这是无稽之谈,空穴来风。 诸如此类的谣言流传甚广,许多人引为根据,但是查遍《古兰经》全文,找不到这句话的一点蛛丝马迹,不是谣言是什么?

  敌人对伊斯兰的根本经典造谣,启发我们调查和思考。 当我们认真翻阅《古兰经》时,看到的只是伊斯兰的宽容和仁慈,真主启示穆斯林必须善待世界上所有的人,不分种族、文化和信仰。 例如对待与穆斯林关系最邻近的犹太人和基督徒,穆斯林必须尊敬他们,因为他们得到过真主启示的经典《讨拉特》和《引支勒》(即旧约与新约《圣经》),尊称他们是“有经人”,对待遵经守道的犹太人和基督徒,他们同样受尊重。 《古兰经》说:“真主已为你们制定正教,就是他所命令努哈的、他所启示你的,他命令易卜拉欣、穆萨和尔撒的宗教。 你们应当谨守正教,不要为正教而分门别户。”(42:13)

  《古兰经》的经文反复说,真主对每一个民族都派遣了使者,教化那个民族,证实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和宗教,都接受过真主启示的教育和传播。 伊斯兰认为所有坚守“天道”的信仰,都属于正教,因为一切现存的宗教,都包涵真理。 真主启示他的奴仆说:“我们(穆斯林)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易司马仪、易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和尔撒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主所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归顺真主。”(2:136)

  穆斯林对不同信仰民众的尊敬,不仅承认他们经典的真理,承认他们是同我们一样遵奉正教,而且真主命令穆斯林不可对其他宗教妄加议论和歧视,或同不同信仰的人做无谓的争辩。 真主说:“除依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 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所崇拜的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29:46) 这是对不同信仰教徒的人格尊重,也是对她们信仰的承认。 穆斯林对所有的人,必须有思想宽容的胸怀,在信仰问题上不争辩,求同存异,尊重其他人的不同思想认识,因为在信仰问题上不可能强求一律。

  不仅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尊重那些非穆斯林的信徒,而且生活上也不排斥异己,真心和谐相处,例如饮食和婚姻。 真主说:“今天,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 信道的自由女子,和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都是合法的。……。”(5:5)

  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的非穆斯林受到信仰、文化和人格的尊重,绝没有“用武力把所有不信仰伊斯兰的人变成穆斯林”的事件发生过。 在伊斯兰词汇中,他们被称为“艾海勒齐麦”(ahl adh-ahimmah或者dhimmis),意思是“受社会保护的人”,丝毫没有侮辱或贬低他们的涵义。 这个词的意义只是提醒地方当局和官员,对不同信仰的民众,应当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 西方社会学直到近代才出现“公民”这个词,含有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地位,而在伊斯兰社会,“受社会保护的人”早已成为社会公约和法制。 先知穆圣曾经声明过,凡有侵害艾海勒齐麦者,今世和后世都将受到惩罚,禁止对他们施加压力,使他们负担过重。 他说:“凡是伤害艾海勒齐麦的人,就如同伤害我一样;有人伤害我,就如同伤害真主一样。”《At-Tabarani圣训集》

  “艾海勒齐麦”这些受到穆斯林社会保护的非穆斯林,不是没有条件。 他们必须服从穆斯林社会的法律,而不是处心积虑设法捣乱和破坏的人。 心怀鬼胎,对穆斯林有敌意的人,不是善良的朋友,他们不是社会的良民,没有资格享有公民的平等权利,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以不同教的人为心腹,他们不遗余力谋害你们,他们希望你们遭难,他们的口中已吐露怨恨,他们的胸中所隐讳的,尤为恶毒。 我确已为你们阐明许多迹象,如果你们是能了解的。 你们喜爱他们,他们却不喜爱你们,你们确信一切天经,而他们遇见你们就说:‘我们已信道了。’ 他们私相聚会的时候,为怨恨你们而咬自己的指头。”(3:118-119) 这些人是穆斯林的明显敌人,他们潜藏在穆斯林社会中,等待时机,梦想毁灭伊斯兰,敌视和平稳定的穆斯林社会。

  有信仰的民众,不论信奉哪种宗教,信仰耶稣或信释信道,他们必有敬畏造物主的基本信念,尽管称呼有所不同,如上帝、天主或老天爷,他们也必然信仰死后复活,接受公正的判决,他们就有资格成为穆斯林的朋友,在穆斯林社会享有同等待遇。 真主说:“你们不会发现确信真主和末日的民众,会与违抗真主和使者的人相亲相爱。”(58:22)

  伊斯兰社会是道德型的社会,所以宽容与和平不是没有原则性的和稀泥,而是以人性的基本道德为准则,是非界线分明。 穆斯林是有信仰的民众,以认主独一为最高精神,而深信真主启示的真理也表现在其他宗教之中,天下人殊途同归,所以对不同信仰有宽容的政策,只有“违抗真主和使者”的人是敌人。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60:1) 穆斯林因为有是非界线明确,所以爱憎分明,分清敌我友的关系,我们不能同阴谋杀害我们的人交朋友,对他们容忍和放纵。 是非有界线,爱憎分明,不等于没有仁慈和宽厚之心,只要对方没有举刀杀人,就不是真正的敌人,因为先知穆圣说:“对待敌人,也应温和,因为他也许在某一天成为你的朋友。”《提尔密济圣训集》

  世界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有不同种类的宗教信仰,而且自从人类出现在地球上都留下了崇拜的遗迹,说明精神信仰是与生俱来的人性共识。 穆斯林相信,伊斯兰是真主对全人类的仁慈和怜悯,这就是伊斯兰法制高度人道主义的思想基础。 除了明显的敌人以外,穆斯林对待一切人都宽厚与仁慈,不论信仰、种族、文化和性别,一律平等,穆斯林以天下人为友。 穆斯林为自己生在伊斯兰中感到庆幸,感赞真主,同样也尊重其他人的信仰感情和认识,善待不同信仰的人,是穆斯林的信仰原则和道德修养。

  (阿里编译,参考www islamonline net/Amicable Dealings with Non-Muslims by Dr Yusuf Al-Qarada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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