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衣饰的规范与现实

生活在西方的妇女都有难言的苦衷,她们说“活得很累”,因为社会以貌取人。女人出门必须化妆,穿流行的服饰和追随时髦的发型,衣裙、腰带、高跟鞋和手提包,去年的样式今年不能再穿。 女子的身价表现在隆胸、丰臀和三围曲线,天使的面孔魔鬼身材,许多职业必须到达美女的标准,如女秘、空姐、公关、营业员或宾馆酒吧女招待。 月刊画报封面必须是色情撩拨的女郎,影视剧情中必须有情人或艳遇,否则等着赔老本。 市场经济以金钱挂帅,金钱是衡量价值的尺度,什么都是商品,包括女人。 公司需要女人装点门面,男人的社会须倚赖女人的容貌赚钱,成功的男子汉必须有美女陪衬才显得有本事。 大部分女性晚结婚,因为要抓紧时间吃几年青春饭,好花不常开,年老色衰无法抗拒,等到变成了黄脸婆,只能在家里守空房。 天生就是丑小鸭,只有两条出路:一是没人问津自认倒霉,终身埋头做苦力;二是花费大价钱做整容手术,自造假美人,寻求出卖,收回成本。 请问现代西方文化和社会,女人怎样才有平等? 你一定听到过这样的叹息:“做人真难哪! 做女人更难!”

  一、穆斯林女子衣饰标准的根据

  穆斯林世界,根据伊斯兰的人权精神,人人都平等。 社会上不许可以男女、俊丑、贫富和家世论高低,最高贵的人,是对内心里对真主的敬畏。 女人与男人不同,必须承认这个事实,因为女人生来白皙丽质,文雅秀美,婀娜多姿,温柔婉约,因此她们的姿色不能任意夸张和卖弄,必须有严格的衣饰规定,保护女子的人格和尊严,也是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古兰经》中对女子的衣饰和举止有许多规定,是对女子人性的指引和告诫,如:“你对(男)信士们说,叫他们降低视线,遮蔽下体,这对于他们是更纯洁的。 真主确是彻知他们的行为的。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他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他们的兄弟的儿子,或她们的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脚,使人得知她们她们所隐藏的首饰。 信士们啊! 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24:30-31)

  这是准确的中文翻译,而且原汁原味,没有任何增补的解释和阐述,对男人和女人衣饰的要求,没有丝毫男女歧视的涵义或暗示。 真主的启示说“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学者们解释说,“首饰”不仅是通常意义的珠光宝气的金银饰品,而应当包括一切增强女子使男子动心的装饰和化妆,如涂脂抹粉描眉画眼圈。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美”,是高度文明社会的传统道德和人性原则,而不是做大众情人,放荡堕落。 女人的“羞体”不仅是头发,头颈也是,所以戴一顶帽子是不够的,必须“用面纱遮住胸膛”,然后是全身的衣服。 历代大学者根据四大法学伊玛目的论证,一致坚持女子在非亲属面前必须全身用衣服遮蔽,可以暴露在外的部份只有面孔和双手,礼拜时也必须如此。

  根据《布哈里圣训集》记载,大贤阿布'伯克尔的女儿阿斯玛身穿半透明的轻纱,走到先知穆圣跟前,当时穆圣转过脸去,表示厌恶,不愿看见她。 先知穆圣叫住她说:“阿斯玛啊! 一个女子到了有月经的年龄,身体就不应该显露了,除了这里和这里。” 他用手指着自己的面孔和双手。 先知穆圣对女子衣饰的指导是根据真主下降的启示;“先知啊! 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住自己的身体。 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33:59) 这里也没有丝毫对女子的歧视或贬低,真主命令她们“用外衣蒙住自己的身体”,说明了“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 真主对女子衣着的规定是维护她们的安全和尊严,她们应当领悟到真主的至赦和至慈。

  先知穆圣时代,女子们都在家中准备一块宽幅的长布“吉勒巴布”(Jilbaab),有客人进来,或者出门,可以顺手披上。 在许多圣门弟子的回忆录中都有这个描述,例如伊本'马苏德说:“当时的妇女,都备有吉勒巴布,出门围在身上,可以掩盖全身。” 各派教法学专家都同意,现代的长衣外套,也能起到吉勒巴布的同样效果,只须在头上增加后搭肩前护胸的盖头(Hjiab)。 学者们说,有些女子出门或进入人声噪杂的市场,面孔和双手都盖上,只露双眼看四周,这样装束是“穆斯塔哈布”(Mustahab),意思是应当受到赞扬,但不是严格规定。 女子不遮盖面孔和双手,不为过错,表现穆斯林社会中男女服饰的明显界线,互相容易识别,男人们应当对女子表示尊重和谦让。

  伊斯兰的服饰准则最重视基本原则和内心的精神,而没有服装式样的死规定,吉勒巴布可以认为是当时的民族装束,符合真主启示的女性衣服榜样,其他民族衣饰式样,只要符合基本原则,都可以成为穆斯林女性的合格衣服。 女子穿衣,内心动是自我保护,表现贤淑和文雅,展现心灵纯洁和正派,所以,穿长衣戴盖头,不必精心设计什么特别的花样,防止坏男人们误解生邪念。 现代的穆斯林女子,穿上了西式的长裤和西服,或者长裙和大衣,样式宽松一些,戴着丝绸的亮丽盖头,落落大方,仪态十分庄重。

  穆斯林女子衣服的式样没有绝对规定,允许各地穆斯林就地取材,量体裁衣,随乡入俗,与非穆斯林相处,不会产生对立的矛盾。 在许多国家,穆斯林受到歧视和压迫的地方,伊斯兰的敌人多在女子盖头上做文章,他们造谣和诽谤,说“盖头象征了穆斯林女子不自由”,“头顶上戴着压迫”,因此,造成许多社会误解和偏见。

  顺便举个例子,一位穆斯林年轻的女子头戴盖头在多伦多一家超市购物。当她推着超市购物车走到收银员面前,受到冷眼斜瞥,收银员问她会不会说英语。 她回答说:“我是加拿大出生的,从小说英语长大。” 收银员进一步挑舋说:“你们穆斯林应当去读书,没有文化就不懂得争取自由。” 这位穆斯林女士心想必须教训这个蠢家伙一次。 她说:“我是多伦多大学经济系研究生。 我的专业是市场营销,你这样的态度对待顾客应当立即解雇。 我想找你们经理谈一谈。我应当争取自由,所以我应当到法庭控告你,像你这样愚蠢的收银员,没有资格站在这里工作。” 这个例子代表了一种西方经常出现的普遍现象,说明西方媒体对伊斯兰文明的造谣和诽谤,制造许多社会误解和恶意的偏见。 他们看见穆斯林女子戴盖头,猜想八成是没有文化的外国移民,不会说英语,愚昧落后,在家庭中受气,在外没有生活能力。

  二、女子衣饰原则

  

  以下是根据多家伊斯兰法学家制定的穆斯林妇女衣饰基本原则,也是当代大法学家尤素夫'盖拉达维博士著作中阐明的意见:

  (一) 穆斯林女子的外衣应当遮盖全身,可以外露的部份只有面孔和双手。

  (二) 遮盖身体的布料不许可是透明或肉色,表现出穿衣人的色相。 先知穆圣说:“我的稳麦(民众)之中将来会有一天,妇女们衣服穿得很暴露,就象是裸体;她们把头发盘卷在头顶,就象骆驼的峰背。 你们应当诅咒她们,她们应得诅咒。”《提尔密济圣训集》

  (三) 女子衣服不应当紧紧裹在身上,形体的曲线暴露无遗。 根据乌沙玛'载德的传述,他说:“真主的使者获得一件礼物,那是(埃及)科普特教徒的一块布料,他转送了给我。 我把这块布料送给我妻子做衣服。 后来,先知穆圣再次见到我,问我怎么没有把那块布料做成衣服穿。 我说,送给了我的妻子,让她做衣服。 穆圣说:‘告诉你的妻子,那块布料只能做外套,里面仍旧要穿长衣衫,因为我担心,里面不穿长衣,身体体形可以显露出来。’”《艾哈迈德圣训集》 这段圣训的意思是,女子的衣服不能显露明晰的体形,譬如衣服裁剪得太紧或太瘦。

  (四) 女性衣服不可模仿男人服装,当然男人的服装也不许可制成女人衣服的样式。 根据阿布'胡莱伊勒的传述,他说:“真主的使者最厌恶看到男人穿着女人装,

也厌恶看到女子身着男装。”《阿布'达伍德圣训集》

  (五) 女子服装设计的款式和颜色,不许可专为引诱男人们喜欢,产生邪淫的念头。《古兰经》说,女子们应当“遮蔽下体,莫露出首饰”,这是指显示吸引男人注意的色相,使男人产生邪念和幻想。 “下体”可以理解为女子的内衣,而“首饰”意思是装饰品,包括衣服的鲜艳颜色和色彩化妆。 学者们对这段意思有不同的解释,多数人同意应当根据居住地习俗和社会环境而定,例如北非国家和海湾地区,人们的衣服多用白或黑的单色,鲜艳的颜色便有引人注目的官能刺激作用,而在东南亚或太平洋岛屿地区,人们衣着花色较多,穆斯林女子穿衣和盖头的颜色多样化,并不会产生刺眼的效果。 在那些地方,反而穿净白或全黑色,可能引起人们的注目。

  (六) 穆斯林女子的服装不可效仿其他宗教服装的形式,譬如穆斯林女子的盖头应当与天主教修女的包头有区别,身穿的大袍也不可以做成道教尼姑法衣的样子。这是伊斯兰法制的规定,对男人和女人的服饰都适用,穆斯林的服装应当与其他宗教信徒有区别,特别是在多民族和信仰杂居的地区和宗教性质节日或庆典的时候。先知穆圣说:“如果模仿一种人,你将成为了他们的同伙。”《艾哈迈德圣训集》

  (七) 衣饰式样应普通,大众化,不表现特殊身份,不卑不亢,不要引起人们另眼看,例如在衣衫褴褛的穷苦人群中,穿戴价值连城的绫纙绸缎珠光宝气,盛气凌人。表现傲慢和权贵固然有罪过,装做穷酸或卑贱也不是穆斯林应有的心态。 先知穆圣说:“谁在今世穿戴傲慢和显贵,复活日真主将给他披上羞辱的装束,然后,点燃火焰。”《阿布'达伍德圣训集》

  人类穿衣服,不仅是为了保护皮肉不受寒署与雨雪之苦,而且是内心情绪的表现和向社会表达的信息。 穆斯林男人或女人,敬畏真主,待人忠厚,孝敬父母,服务社会,都是一片真心,这些都能在衣饰上表现,给人第一印象,也能产生集体的社会效应。 诚实的信士最能取悦于真主,将获得真主许诺的天堂里永久安宁和幸福。 伊斯兰的学者们根据真主的启示和圣训制定的衣饰法制,指导穆斯林成为完美的人格,构成完美的穆斯林社会。

  三、与衣饰关联的行为

  (一) 降低视线。 这是真主在《古兰经》中的多次启示,命令信士男女们,互相约束自己的视觉,保护自己纯洁的心灵和高尚的精神。 “降低视线”的涵义是从我做起,不要责怪别人和埋怨环境,个人意志是战斗堡垒,经受真主的考验是从内心的动机和主动行为开始。 官感的刺激,最强烈的是眼睛,真主恩赐人类的眼睛应当自我爱护,首先是道德的爱护,非礼勿视,非礼勿读,把眼睛当作保卫自己灵魂的第一道防线,就是最勇敢的英雄。 现代是信息泛滥的时代,妖魔鬼怪各种邪恶的信息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乔装打扮魔鬼画皮。 谈情说爱的影视节目、色情网站、各种荒诞的印刷品以及淫荡男女的装束,都属于一个真诚穆斯林“降低视线”的对象。

  (二) 女子参加社会公共活动,避免与男人有身体接触的机会。 现代社会这样的活动很多,除了严肃的会议,也有轻松的娱乐和交谈。 伊斯兰法制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清规戒律,公共的男女集体活动没有严格的限制,但一切都在心意之中,正当与邪恶往往就在一念之差。 有圣训明示,陌生男女之间不许可有肉体的接触,例如握手、亲吻、拥抱或跳舞,那是亥俩目行为。

  (三) 女子行为举止要庄重,谈吐自若,严肃认真,例如从事教育、医护、公务或商业活动的穆斯林女子。 在公共场所女人最大的忌讳就是花枝招展嬉笑娇媚,发挥女性的性挑逗,言辞淫荡。 《古兰经》说:“如果你们敬畏真主,就不要说温柔的话,以免心中有病的人,贪恋你们;你们应当说庄重的话。”(33:32)

  (四) 女子的装饰不要显露。 《古兰经》说:“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脚,使人得知她们她们所隐藏的首饰。”(26:31) 女子不正当地显露装饰的方式有三种:悦耳听声、色彩夺目和香气扑鼻。 “用力踏脚”代表了女子身上的各种金银首饰发出的响声,如头饰、耳镮、项链或手镯,身穿与众不同的鲜艳颜色和浑身脂粉香气是另两种表示装饰的方式。 这些都不许可显露,招摇过市,引起周围男人们的倾心和追随。

  伊斯兰对穆斯林男女的衣饰,都有明确的原则和规范,因为伊斯兰把信仰与生活紧密结合,把衣饰的实用性质与心理表现相结合。 伊斯兰文明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部份都是构成整体的部份,不可能孤立和切断关系,因此衣服连着心灵和信仰,穿衣服也要服从真主的命令和遵循穆圣的教诲,才是一个真正合格的穆斯林。《古兰经》说:“(对于使者的话)我们听从了,我们恳求你赦宥;我们的主啊!你是最后的归宿。”(2:285) 世道变迁,好像日行千里,但是今天未必就比昨天聪明或正确,后来人也可能比前人更加愚蠢。

  当代的世界,交通、信息、新闻传播和商业广告,日新月异,声势浩大如汹涌波涛,以女人的发型为例,早晚行情不同,每年都有新款式,早年的女人梳纂,后来流行扎辫子,革命时期头发剪短,改革开放每月都有新潮,如波浪式、凤尾型、爆炸式、马尾把、钢丝头、染黄发、离子直发数码烫。 美容发廊的专家们,在女人头上绞尽脑汁,正是证明女人秀发能产生诱惑男人情欲的作用,头发是女子表现性疯狂的一个重要部份。 商业欺诈,广告渲染造势,影视剧中演员女明星们展现新式发型做示范,唯利是图,不惜引诱邪恶。 稳定的伊斯兰文明,是人类历史的最后阶段,一切发展达到了完善,许多人不理解或者不服从,那是蒙昧时代的延续,弯路不断在摸索,穆斯林坚定不移的走在正道上,今世与后世,都获得真主喜悦,人生真愉快。

  虽然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多数人思想仍旧很幼稚,蒙昧而不自知,对生命价值的认识很不稳定,即便是国家法制,也是朝令夕改七十二变,全是实用的功利主义。去年九月,法国国会通过正式法律,强行迫使在校穆斯林女生摘去盖头,融入在软绵绵的法国香水与玫瑰文化中受腐蚀。 法国的穆斯林姑娘们举行无数次抗议而无果,法国穆斯林妇女组织发表声明说:“姐妹们! 我们斗争没有获得成功,在强权之下,为了生存,不得不低头,但是只要心中对邪恶保持怨恨,就有最基本的伊玛尼。 我们不要失去信心,真理在我们这一边,接受真主的考验。 法国政府迫害穆斯林女子的行为违背法国宪法,对抗国际人权,穆斯林坚持为正义和人道继续斗争,真理必将战胜,深信我们有真主援助和世界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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