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之事不以良好的举意而开脱

伊斯兰在其立法与训导的各个领域,高度重视良好的动机和举意。穆圣先知就曾说:“一切工作全凭举意,每个人都依照他的举意而享其结果。”

良好的举意使得社会生活中的可行之事和传统习惯转变为对顺从真主和获主喜悦的善功。故而,出于维持生命、强健体魄的目的,以便有精力履行对主和对民族的各项义务而吃喝饮食,那这样的饮食就是一项近主的善功。

夫妇之间为生儿育女,或是洁身守廉而行的人伦之欲,假如有着良好的举意也是值得赞许的善功。

对此,穆圣先知说:“你们中任何人都可以做出施舍。”

有圣门弟子就问:“难道我们所行的人伦之欲也可以得享报酬吗?”

穆圣说:“难道非法所行的人伦之欲不是犯罪的行径吗?同样道理,人伦之之欲如是合法的,那就得享其相应的报酬。”

穆圣还说:“凡为自力更生、照顾家小、关照邻居而合法地营谋今生者,在后世将以如十五的圆月般洁白的面容去觐见真主。”

所以说,每件许可信士所从事的工作,假如有着良好的举意,那这项工作就转变为一项近主的善功。而至于非法之事,不管其行为者有着多么高尚的动机和良好的举意,目标多么伟大都是非法的。因为伊斯兰既重视目的的高尚性,又重视手段的正当性。伊斯兰法律中从不认可“目的正确而可以不择手段”的原则,或者是“为获致真理而不惜以虚妄为手段”的原则,相反,伊斯兰要求要获致真理,当行真理之道。

因此,凡通过发放高利贷、赌博,或以手法卑污、非法营谋等等为伊斯兰所禁止的手段而聚敛钱财来修建清真寺、搞慈善事业等等活动,其高尚的动机和良好的举意并不能为他的这些非法手段辩解一丝一毫,也不能免除他由此而犯的罪责。因为在伊斯兰看来,非法之事不因其目的和动机而有丝毫的改变。

这就是为什么真主的使者教导我们说:“真主确是至美的,所以他只接受佳美的善功。真主以命令众使者之事命令信士们说:‘众使者啊!你们可以吃佳美的食物,应当力行善功,我对于你们的行为确是全知的。’(信士章:51),对信士,真主说:‘通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黄牛章:172)。

接着,穆圣又讲述了一个为朝觐而长途跋涉,披头散发的人抬手向天祈祷说:主啊!主啊!而他的食物、饮水和衣服都是出自非法所得,就这样以非法所得而行的善功,真主又怎么会应答他的祈求呢?

穆圣说:“谁以非法而获致钱财,随后又以之施舍出散,其施舍没有报酬,仍是两手空空。”

穆圣又说“真主的仆民中,凡不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钱财而施舍者,其施舍为真主所接受,只要他花费这笔钱,就得享真主的吉庆,后世之时,真主也不会背弃他。真主的确不以一个人的恶果来勾销其恶行,但是,真主以一个人的善果来消除其恶行。的确,恶果不能勾销恶行。”

侯赛因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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